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朱瑞雷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律师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房产部主任 盈科全国合同法专委会副主任 盈科全国婚姻家庭专委会委员 第十届北京市律师协会合同法专委会委员 第十一届北京市律师协会土地与房地产专委会委员 北京电视台《律师帮帮忙》栏目嘉宾律师 北京电视台“一直播”、“映客”TV法律微服务直播栏目嘉宾律师 朱瑞雷律师2006年开始从事法律工作,2012年加入盈科律师事务所。2015、2016、2017、2018年度,连续4年荣获盈科北京“优秀律师”称号。2015年晋升为盈科北京高级合伙人,2015年开始担任盈科北京房产法律事务部主任至今,2015年开始担任盈科全国合同法专委会副主任至今。 朱瑞雷律师秉承“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执业理念,以细致认真的工作态度和深厚的理论功底为当事人提供了出色的法律服务,最大限度地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朱瑞雷律师做事沉稳干练,效果显著,承办了数百起重大民商事案件,尤其是在房产纠纷、合同纠纷、婚姻家庭、民商事案件领域有着深厚的造诣并先后担任多家企业的法律顾问。 朱瑞雷律师应邀作为多家媒体及网站的点评律师,多次应邀参加北京电视台《律师帮帮忙》、北京电视台“一直播”、“映客”TV法律微服务直播栏目嘉宾律师、《中国法治报道》、《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北京晨报》、《北京晚报》、《法制晚报》、《人物周刊》、《检查日报》、《人民网》、央视新闻网、环球网、腾讯网、新浪新闻、暴风影音、中国企业新闻网、正义网、房地产网等媒体和专业门户网站的访谈节目和采访。 朱瑞雷律师在长期的律师生涯中,不断总结经验,精益求精,组建了自己的专业律师团队,致力于民商事诉讼案件、企业法律顾问的法律服务,真正做到了想客户之所想,急客户之所急。 朱瑞雷律师及团队执业理念: 受人之托,忠人之事。 想当事人之所想,急当事人之所急。 对工作严格要求,对案件高度负责。 细节决定成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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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买卖中,开发商延期交房有正常和非正常两种情况,非正常的要付违约金。根据司法解释,若卖方逾期交房或买方迟延付款,催告后三个月内仍未履行,任一方可解除合同,解除权要在三个月内行使,特殊情况最长期限为一年。违约金过高或过低,可调整,违约金数额以实际损失为参照计算。

针对开发商延迟交付房屋的问题,业主应当采取有效措施维护自身权益。具体而言,业主可向开发商发出书面通知,催促其尽快履行交付义务,同时明确提出赔偿请求,以弥补超过约定交付时间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如开发商在接到催告通知后的三个月内仍未能如期交付房屋,并且无法提供合理的解释和解决方案,则业主有权终止合同,要求开发商全额退还已支付的房款以及相应利息,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若开发商延误交房,业主有权退房并要求返还购房款和利息。在合同规定的三个月期限内,若开发商仍未履约,业主可依法行使该权利。此外,若合同有违约条款,开发商还需按约支付违约金。为保障自身权益,业主在交房日前应发出书面催交通知,并妥善保管相关证据,以备不时之需。

买方有权发出书面的催促通知,如经过此类催告后,卖方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然未能履行其义务,那么买方便可选择解除购房合同并要求退还已支付的款项。然而,买方必须在催告期结束之后的一年之内提出此项退房请求,除非双方当事人在此前已经达成了其他的协议或规定。

开发商未按约交付房屋,购房者有权决定是否终止合同。早于约定时间交房是合同基本义务,违反将面临支付违约金。若开发商延迟履行经催告后仍未履行,导致合同目标无法实现,购房者有权解除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