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安行律师事务所
栾瑞轩律师对法律问题的理解全面、务实、透彻,在民商事诉讼方面以当事人的权益最大化、损失最小化为出发点,注重诉讼主体、法律关系的审查,注重穷尽证据和穷尽法律适用,通过程序与实体并重,力求法律事实与客观事实的统一,能够从实际法律效果出发,运用灵活的诉讼和非诉方法实现当事人合法利益最大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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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不告知其配偶的情况下,丈夫擅自签署了售房协议。然而,值得注意的是,此种行为并不符合法律规定。若这处房产被视为夫妻双方的共有财产,那么,显然,在未获得妻子知晓与许可的情况下,丈夫签署的售房协议将被判定为无效协议。在此情况下,如果妻子认同丈夫的决定并愿意补签相关协议,则该协议便具备有效性;反之,若在协商无果后妻子坚持拒绝签字,那么相关协议自然会失效。

以下情况二手房买卖合同无效: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2、限制行为能力人未取得法定代理人同意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3、以欺诈的手段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4、以胁迫的手段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5、乘人之危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6、双方当事人恶意串通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

多份房屋买卖合同同时生效时,归属判定依据如下:1)按签订日期排序,先签者优先享有所有权;2)实际占有人(合法且早于争议)享有所有权;3)履行已开始的合同买方优先;4)若未过户或占房,综合考虑签约顺序、付款情况及网络签字等要素。

出卖人将房屋直接卖给第三人,如果出卖人将房屋另外卖给了第三人,但未办理过户手续,根据法律规定,原买房人有优先过户的权利,可以向法院请求要求对方继续履行合同,等等。

在二手房交易中,卖方一房二卖导致买方权益受损,买方有权解除合同并索赔。可通过法律途径,如诉讼,主张退回购房款及利息,实际损失,并可能获赔不超过已付款一倍的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