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若出现
开发商违约的情况,首要之务应是促成双方有效协商处理,若无法达成共识,方须考虑采取
司法途径解决。如果您决定启动
诉讼程序,请务必知悉按照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事诉讼法》(以下简称《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中的相关规定,需具备四项必要条件方可
立案:首先,原告需为与案件有直接利害关系的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尤其指的便是购
买房地产者;其次,原告需明确被告的身份及资料信息;再者,原告应拥有具体且确切的
诉讼请求以及支持其诉求的相关事实和理由,并且这些需求和事实、理由应当属于人
民法院受理的
民事诉讼的合理范畴,且受到被告所在地区法院的
管辖权限制。如上所述,作为
购房者发
起诉讼往往不会遇到太多障碍。其中,开发商通常会在
购房合同中预先注明自身为被告,因此,只要保障相关事实确切无误,被告指向开发商便不存在问题。然而,对于具体诉讼请求的确立,便需要明确告知法院您是否要求开发商继续履行合约义务,迅速交付不动产设备,同时承担相应的
违约责任;抑或是希望解除购房合同,并追究开发商就此产生的违约责任。这就意味着我们必须要判断清楚
诉讼的主要方向,因为不同的诉讼主张将直接影响到原告如何罗列诉讼请求以及如何提供
证据,从而对最终诉讼结果产生决定性作用。至于事实和理由部分,实际上是基于诉讼请求而进行展开说明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九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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