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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房水管走顶质量问题怎么办

时间:2024.09.11 标签: 房产纠纷 二手房纠纷 阅读:1443人
律师解析:
涉及一房两售应承受的法律责任具体包括:首先,民事赔偿责任是必不可少的。若未能获得买方解除合同的许可,则须承担赔偿买方因此而遭受的经济损失,且还需全额退还其支付的购房款项;其次,违反法规可能会招致行政责任。例如,根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相关规定,在未得到买方同意之前便私自将所购买的商品住房再度售予他人者,将会面临由国家权威部门发出的警告,并被强制要求限时更正违约行为,同时还需接受数额为2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处罚;最后,如果情节严重到触犯刑法,则相应责任人必须依法承担刑事责任。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第二项指引,商品住宅出售合同签订生效以后,卖方却擅自将同种房屋另行出售给了其他第三方,以致买方购房的初衷和预期愿望无法实现的情况下,如买方无法获取所购商品住宅,则有权选择解除原有商品住宅出售合同,追索已支付的购房款项及其产生的孳息,以及所需的赔偿金,此外还有权向卖方请求不超过已支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
在未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前,将作为合同标的物的商品房再行销售给他人的,处以警告,责令限期改正,并处2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第二项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无法取得房屋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二)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又将该房屋出卖给第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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栾瑞轩律师

辽宁安行律师事务所

栾瑞轩律师对法律问题的理解全面、务实、透彻,在民商事诉讼方面以当事人的权益最大化、损失最小化为出发点,注重诉讼主体、法律关系的审查,注重穷尽证据和穷尽法律适用,通过程序与实体并重,力求法律事实与客观事实的统一,能够从实际法律效果出发,运用灵活的诉讼和非诉方法实现当事人合法利益最大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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