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安行律师事务所
栾瑞轩律师对法律问题的理解全面、务实、透彻,在民商事诉讼方面以当事人的权益最大化、损失最小化为出发点,注重诉讼主体、法律关系的审查,注重穷尽证据和穷尽法律适用,通过程序与实体并重,力求法律事实与客观事实的统一,能够从实际法律效果出发,运用灵活的诉讼和非诉方法实现当事人合法利益最大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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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房因开发商过错可申请退房,无需支付违约金,开发商需担责。涉及七种情况:逾期未交付、合同无效、擅自改设计、面积误差超3%、房屋质量差或产权不清。如购房者主动退房,需按合同规定支付违约金,合同无明确约定则协商解决。

建筑企业应对建设单位延迟支付工程款的策略:优先进行有效交涉和催讨;收集、保存相关证据;运用支付令或法律诉讼(包括仲裁)维护权益。如合法权益受损,需提交详细诉讼请求并配合法院程序;案件审结后,按“多退少补”原则结算诉讼费用。

在购房过程中,首先应选择信誉良好、运作规范的开发商,签订正式详细的预售或销售书面合同。确保严格履行合同条款,按时支付房款并保存支付凭证,同时督促开发商按期交房及办理过户。面对房屋交易风险,如司法查封等问题,购房者须规避明知故犯的高风险行为以免丧失法律保护。

当遇到民事纠纷,如租户未按期缴纳租金,房东有权要求其在合理时间内补足。协商无果时,可寻求警方调解或采取法律手段。若租户仍不偿还,房东可终止租赁协议。

购房者因开发商过失被迫退房时,无需支付退房违约金,并可要求赔偿。涉及情况包括延期交房、合同无效、擅自修改房型、面积误差超标、质量问题、产权不清及办理所有权登记延迟。若购房者主动要求退房,需支付违约金,具体按合同约定或双方协商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