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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土地和房屋纠纷怎么办

时间:2024.09.12 标签: 房产纠纷 二手房纠纷 阅读:1361人
律师解析:
针对买受人与出卖方因购房合同引发的矛盾纠纷,处理途径共有以下四大类:协商、调停、仲裁及审判诉讼。首先,协商:即合同当事人秉持互惠共赢的原则,在友好沟通的前提下,通过平等协商的方式来解决双方间的纷争,此为最佳解决方案。其次,调停:若在平等协商过程中双方未能达到统一共识,争议双方均有权请求具有相关资质机构的调停,例如,若涉案方中有一方或双方为国有企业,则可向上一级所属部门提出调停申请。上一级监管部门需站在公平公正的立场进行调停,而并不允许进行任何形式的行政干涉。此外,当事人亦有权要求由合同治理机关、仲裁机构乃至法庭等组织进行协调和调解。再者,仲裁:在当事人无法通过协商圆满解决纷争且不愿意接受调停时,即可依据合同中所约定的仲裁条款亦或是争议双方在纠纷发生后达成的书面仲裁协议,向相应的仲裁机构提起仲裁申请。最后,审判诉讼:若合同未载明仲裁条款且事后亦无仲裁协议签订,当事人便可凭借购房合同纠纷将案件提交至法院,寻求法律援助以妥善化解争议。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
当事人起诉到人民法院的民事纠纷,适宜调解的,先行调解,但当事人拒绝调解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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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柏林律师

北京市金台律师事务所

袁柏林律师1999年通过全国律师资格考试,2001年开始律师执业,律师执业20年以上,独立办理案件千余件;经济学硕士,房地产经济师;目前担任北京多元调解发展促进会调解员、北京大地建设工程与房地产争议调解中心调解员。 袁柏林律师作为房地产— 建设工程专业律师,具有丰富的投资公司、上市公司、集团公司、中国500强企业工作经历,擅长解决房地产(土地)开发中的土地出让、项目转让、合作开发、地产融资、房地产公司破产、重组等各类纠纷、商品房以及二手房买卖纠纷,各类建设工程纠纷、婚姻继承纠纷、拆迁安置纠纷;擅长公司风险控制、企业合规管控、合约管控、股权转让、企业并购重组、劳动争议等公司法律事务。 执业期间,累计承办民商事诉讼与非诉讼案件逾千件,其中代理上市公司案件近二百件,执业以来,累计担任过数十家大中型国有企业、投资公司、控股公司、房地产开发公司、建设工程、文化、影视传媒、旅游公司常年法律顾问,为所服务的企业累计草拟、审核、修改合同数千份,袁柏林律师执业期间秉承专业、专注、敬业、务实的服务宗旨竭诚为服务对象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赢得了广大当事人的高度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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