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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房屋纠纷找什么部门

时间:2024.09.12 标签: 房产纠纷 二手房纠纷 阅读:1400人
律师解析:
关于购房合同争议的解决途径,可以简要地概括为以下四种常见方式:协商、调解、仲裁诉讼。首先,协商无疑是处理此类问题的首选方法,有利于合同各方在和谐的氛围下互相妥协,并找到最终方案。其次,若无法自行协调,合同当事人可以借助第三方调解力量来寻求公平公正的解决方案。例如,若合同主体中的一方或双方均为国有企业,那么就可以寻求更高层次的上级部门介入调解。而上级部门在处理此类事宜时,更应该秉持公正的态度去辨别事件是非曲直,而非过度干预商业行为。除此以外,合同当事人亦有权请求合同监管机关、仲裁机构乃至民庭进行调解工作。再者,对于仲裁这种解决途径而言,合同当事人在经过协商无果、又不想接受调解情况下,可以依据合同中所订立的仲裁条款或者双方在争议出现后所达成的仲裁共识来向仲裁机构提出申请。至于诉讼,若在合同中未曾设立过仲裁条款,且日后亦未能达成仲裁共识的话,合同当事人则可以选择将合同争议提交法院,以便通过法律渠道加以解决。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
当事人起诉到人民法院的民事纠纷,适宜调解的,先行调解,但当事人拒绝调解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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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柏林律师

北京市金台律师事务所

袁柏林律师1999年通过全国律师资格考试,2001年开始律师执业,律师执业20年以上,独立办理案件千余件;经济学硕士,房地产经济师;目前担任北京多元调解发展促进会调解员、北京大地建设工程与房地产争议调解中心调解员。 袁柏林律师作为房地产— 建设工程专业律师,具有丰富的投资公司、上市公司、集团公司、中国500强企业工作经历,擅长解决房地产(土地)开发中的土地出让、项目转让、合作开发、地产融资、房地产公司破产、重组等各类纠纷、商品房以及二手房买卖纠纷,各类建设工程纠纷、婚姻继承纠纷、拆迁安置纠纷;擅长公司风险控制、企业合规管控、合约管控、股权转让、企业并购重组、劳动争议等公司法律事务。 执业期间,累计承办民商事诉讼与非诉讼案件逾千件,其中代理上市公司案件近二百件,执业以来,累计担任过数十家大中型国有企业、投资公司、控股公司、房地产开发公司、建设工程、文化、影视传媒、旅游公司常年法律顾问,为所服务的企业累计草拟、审核、修改合同数千份,袁柏林律师执业期间秉承专业、专注、敬业、务实的服务宗旨竭诚为服务对象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赢得了广大当事人的高度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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