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安行律师事务所
栾瑞轩律师对法律问题的理解全面、务实、透彻,在民商事诉讼方面以当事人的权益最大化、损失最小化为出发点,注重诉讼主体、法律关系的审查,注重穷尽证据和穷尽法律适用,通过程序与实体并重,力求法律事实与客观事实的统一,能够从实际法律效果出发,运用灵活的诉讼和非诉方法实现当事人合法利益最大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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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房产项目延期交付时,若未能按时偿还房贷,可能遭遇银行催收、诉讼、资产冻结乃至成为失信被执行人,影响个人信用和生活。即使房屋未完工,贷款责任不变。购房者可依法向开发商追责,请求解约及赔偿违约金。

商品房烂尾,业主无法按期交房时,可采取以下方法停贷:与银行协商并签署停贷协议,如未达成一致,可向法院起诉解除房屋买卖合同和贷款合同,获得判决后可暂停支付贷款。 同时,业主可向政府部门求助,请求介入解决问题。

面对烂尾房,业主应先与银行协商停贷,如不成可起诉要求解约并停付贷款。同时向政府部门求助,争取解决问题。这一系列行动旨在保护自己的权益,避免因无法收房而继续承担经济压力。

面对房地产项目逾期未完工、住宅无法按期交付且房主无力偿还贷款的情况,房主可采取以下措施:联合向银行申请暂停支付贷款,若达成共识则签订停贷协议;向政府求援,要求开发商恢复施工并暂停还贷;若问题未解,可集体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解除合同并让开发商承担违约责任,从而停止还贷。

烂尾楼停贷是违法行为。购房者因房产项目未能按时交付而集体停贷,构成违约,需承担法律责任。借款人未按约定还款时,应支付逾期利息作为补偿。贷款协议中通常有展期条款,但需贷款人同意。因此,烂尾楼停贷责任明确,违约者需承担相应法律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