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金台律师事务所
袁柏林律师1999年通过全国律师资格考试,2001年开始律师执业,律师执业20年以上,独立办理案件千余件;经济学硕士,房地产经济师;目前担任北京多元调解发展促进会调解员、北京大地建设工程与房地产争议调解中心调解员。 袁柏林律师作为房地产— 建设工程专业律师,具有丰富的投资公司、上市公司、集团公司、中国500强企业工作经历,擅长解决房地产(土地)开发中的土地出让、项目转让、合作开发、地产融资、房地产公司破产、重组等各类纠纷、商品房以及二手房买卖纠纷,各类建设工程纠纷、婚姻继承纠纷、拆迁安置纠纷;擅长公司风险控制、企业合规管控、合约管控、股权转让、企业并购重组、劳动争议等公司法律事务。 执业期间,累计承办民商事诉讼与非诉讼案件逾千件,其中代理上市公司案件近二百件,执业以来,累计担任过数十家大中型国有企业、投资公司、控股公司、房地产开发公司、建设工程、文化、影视传媒、旅游公司常年法律顾问,为所服务的企业累计草拟、审核、修改合同数千份,袁柏林律师执业期间秉承专业、专注、敬业、务实的服务宗旨竭诚为服务对象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赢得了广大当事人的高度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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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过户纠纷可通过协商或诉讼解决。协商无果,可向法院提起诉讼。我国法律保障公民、法人和社会组织在涉及财产权益和人身冲突的民事诉讼中的合法权益。双方应依法维权,确保纠纷得到公正解决。

协商、调解、仲裁及诉讼。1、协商:合约各方当事人在友善合作的前提下,通过相互间的协商来化解矛盾纷争,堪称最佳选择。2、调解:若合约各方在协商无果的情况下,皆可以请求相关机构进行调解。例如,若一方或双方为国营企业,则可以向上级主管部门提出调解申请。

解决购房合同纠纷的方式主要有以下四类途径:协商、调解、仲裁及诉讼。1. 协商模式:买卖双方基于友好和谐的前提下,通过互相交换意见和建议来化解争议,此乃最为理想且效率最高之解决方法。2. 调解模式:若买卖双方无法就相关问题达成共识,则可请求相关机构介入调解

协商调解、仲裁裁决和诉讼程序。首先,协商调解:作为合同双方的核心,应当建立在互谅互让的基础之上,通过妥善沟通协调来解决纠纷,这种方式无疑是最好不过了。其次,调解处理:若合同各方未能就解决方案形成共识,有权向相关监管机构提出调解请求。

若待售房屋出现进展缓慢或者工程无法顺利推进等问题导致其最终成为“烂尾楼”的情况下,购房者的确具有向银行申请暂停偿还贷款的权利,然而是否能够获得批准则需由具体的银行体系作出审核判断。就法律层面而言,此种方式并不被视为一个健全且可取的维权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