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金台律师事务所
袁柏林律师1999年通过全国律师资格考试,2001年开始律师执业,律师执业20年以上,独立办理案件千余件;经济学硕士,房地产经济师;目前担任北京多元调解发展促进会调解员、北京大地建设工程与房地产争议调解中心调解员。 袁柏林律师作为房地产— 建设工程专业律师,具有丰富的投资公司、上市公司、集团公司、中国500强企业工作经历,擅长解决房地产(土地)开发中的土地出让、项目转让、合作开发、地产融资、房地产公司破产、重组等各类纠纷、商品房以及二手房买卖纠纷,各类建设工程纠纷、婚姻继承纠纷、拆迁安置纠纷;擅长公司风险控制、企业合规管控、合约管控、股权转让、企业并购重组、劳动争议等公司法律事务。 执业期间,累计承办民商事诉讼与非诉讼案件逾千件,其中代理上市公司案件近二百件,执业以来,累计担任过数十家大中型国有企业、投资公司、控股公司、房地产开发公司、建设工程、文化、影视传媒、旅游公司常年法律顾问,为所服务的企业累计草拟、审核、修改合同数千份,袁柏林律师执业期间秉承专业、专注、敬业、务实的服务宗旨竭诚为服务对象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赢得了广大当事人的高度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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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金罚则生效需四个条件:一是定金合同与主合同均为有效;二是主合同当事人未履行契约责任;三是无法定或约定的免责理由;四是合同最终未能签订。若谈判无果未签合同,退还定金。

在未签购房合同阶段,如买卖双方协商一致或遇不可抗力导致合同无法履行,买方有权解除合同,但可能需承担相应违约责任。《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允许通过协商解除,而第五百六十三条列举了四类法定解除条件:不可抗力、一方明确不愿履行主要债务、严重违约经催告无效,以及法律规定其他类似情况。卖方无过失时,买方解除合同需谨慎评估责任。

开发商未能按时交付房产时,购房者一般不能立即终止合同。但根据合同中的宽限期条款,若宽限期结束后仍未交付,购房者有权解除合同、追索预付款项和利息,并要求开发商支付违约赔偿金。购房者可在合同中明确交房时间,如发生延期交房,可依法撤销交易并提出诉讼请求,开发商需承担延期产生的银行贷款利息及相关违约金。

按揭购房交易如需终止或解除,必须遵循法定条件和程序,违者须承担违约责任,包括继续履行合同、采取补救措施和赔偿经济损失等。赔偿金额应考虑实际损失和预期利润。购房者在处理时需审慎行事,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避违约风险。

买卖双方可协商退房,但退房不意味着解除贷款合同,买方仍需偿还贷款。退房时,开发商需退还购房款并处理与银行的合同解除事宜。退房流程包括购房者发出退房通知、开发商退款及办理相关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