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金台律师事务所
袁柏林律师1999年通过全国律师资格考试,2001年开始律师执业,律师执业20年以上,独立办理案件千余件;经济学硕士,房地产经济师;目前担任北京多元调解发展促进会调解员、北京大地建设工程与房地产争议调解中心调解员。 袁柏林律师作为房地产— 建设工程专业律师,具有丰富的投资公司、上市公司、集团公司、中国500强企业工作经历,擅长解决房地产(土地)开发中的土地出让、项目转让、合作开发、地产融资、房地产公司破产、重组等各类纠纷、商品房以及二手房买卖纠纷,各类建设工程纠纷、婚姻继承纠纷、拆迁安置纠纷;擅长公司风险控制、企业合规管控、合约管控、股权转让、企业并购重组、劳动争议等公司法律事务。 执业期间,累计承办民商事诉讼与非诉讼案件逾千件,其中代理上市公司案件近二百件,执业以来,累计担任过数十家大中型国有企业、投资公司、控股公司、房地产开发公司、建设工程、文化、影视传媒、旅游公司常年法律顾问,为所服务的企业累计草拟、审核、修改合同数千份,袁柏林律师执业期间秉承专业、专注、敬业、务实的服务宗旨竭诚为服务对象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赢得了广大当事人的高度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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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规定,开发商未按约定时间交房,购房者有权要求退房。在交付日期过后,购房者应发送催交通知给开发商。若在接下来的三个月内,开发商仍未交房,购房者有权要求退房并追回已支付的房款及相应利息。若合同中有违约金条款,开发商还需支付违约金。

商品房预售所引发的纠纷、单位参与筹集资金建设项目(如单位集资房)以及经过房改政策转变为个人产权的公有住房销售过程中所产生的纠纷、针对公民私有房屋及二手房进行买卖活动时可能发生之纠纷、商品房售卖活动中的法律纠纷、有关房地产所有权的归属问题所引起的纠纷。

购房者提交退房申请后,开发商应在15个工作日内无条件退还已付房价款,并处理购房者与贷款银行解除合同的手续。购房者应确保权益得到保障,及时跟进退房流程。

购房者遇开发企业违约,可依据合同条款主张责任。违约处理包括继续履行合同、补救措施、支付违约金、赔偿损失或定金罚则等。购房者应依法维权,确保权益不受损害。

购房人可与开发商协商退房,或依据合同条款及法律规定发送退订通知解除合同。不符合退房条件通常无法退房,强行退房需承担违约责任并支付违约金。具体以实际情况为准,建议咨询专业人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