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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州市廉租房申请条件

时间:2024.09.12 标签: 房产纠纷 房屋买卖 阅读:995人
律师解析:
符合申请条件的情况大致如下:
1.申请者及其共同受众家庭人员必须拥有本市的城镇户口,且需在本市工作或者定居生活;
2.整个家庭年平均可支配收入以及家庭总资产净值必须满足政府公开发布的相关标准;
3.目前用户还没有属于自己的所有权住房,或者其现有住宅的人均居住空间不得小于10平米;
4.从未享受到以下各类购房优惠政策:
(1)以房改成本的价格或具体标准购买国有租赁房屋;
(2)购置解困房、安居房、经济适用住房;
(3)参与单位内部集资建设的房产项目;
(4)认购落实华侨政策的专项用房;
(5)得到拆迁安置新社区住房;
(6)政府划拨的其他购房补贴政策;
5.请求人及其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在提出申请申请之日起的5年内,不得购买或者出售任何形式的房地产。
法律依据:
《城镇廉租住房管理办法》第六条
对开发建设和购买的廉租住房,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在土地、规划、计划、税费等方面给予政策扶持。
第七条
廉租住房必须严格控制面积标准和装修标准。每户最低收入家庭只能租住一处与居住人口相当的廉租住房。廉租住房的面积标准、装修标准和具体管理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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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柏林律师

北京市金台律师事务所

袁柏林律师1999年通过全国律师资格考试,2001年开始律师执业,律师执业20年以上,独立办理案件千余件;经济学硕士,房地产经济师;目前担任北京多元调解发展促进会调解员、北京大地建设工程与房地产争议调解中心调解员。 袁柏林律师作为房地产— 建设工程专业律师,具有丰富的投资公司、上市公司、集团公司、中国500强企业工作经历,擅长解决房地产(土地)开发中的土地出让、项目转让、合作开发、地产融资、房地产公司破产、重组等各类纠纷、商品房以及二手房买卖纠纷,各类建设工程纠纷、婚姻继承纠纷、拆迁安置纠纷;擅长公司风险控制、企业合规管控、合约管控、股权转让、企业并购重组、劳动争议等公司法律事务。 执业期间,累计承办民商事诉讼与非诉讼案件逾千件,其中代理上市公司案件近二百件,执业以来,累计担任过数十家大中型国有企业、投资公司、控股公司、房地产开发公司、建设工程、文化、影视传媒、旅游公司常年法律顾问,为所服务的企业累计草拟、审核、修改合同数千份,袁柏林律师执业期间秉承专业、专注、敬业、务实的服务宗旨竭诚为服务对象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赢得了广大当事人的高度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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