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金台律师事务所
袁柏林律师1999年通过全国律师资格考试,2001年开始律师执业,律师执业20年以上,独立办理案件千余件;经济学硕士,房地产经济师;目前担任北京多元调解发展促进会调解员、北京大地建设工程与房地产争议调解中心调解员。 袁柏林律师作为房地产— 建设工程专业律师,具有丰富的投资公司、上市公司、集团公司、中国500强企业工作经历,擅长解决房地产(土地)开发中的土地出让、项目转让、合作开发、地产融资、房地产公司破产、重组等各类纠纷、商品房以及二手房买卖纠纷,各类建设工程纠纷、婚姻继承纠纷、拆迁安置纠纷;擅长公司风险控制、企业合规管控、合约管控、股权转让、企业并购重组、劳动争议等公司法律事务。 执业期间,累计承办民商事诉讼与非诉讼案件逾千件,其中代理上市公司案件近二百件,执业以来,累计担任过数十家大中型国有企业、投资公司、控股公司、房地产开发公司、建设工程、文化、影视传媒、旅游公司常年法律顾问,为所服务的企业累计草拟、审核、修改合同数千份,袁柏林律师执业期间秉承专业、专注、敬业、务实的服务宗旨竭诚为服务对象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赢得了广大当事人的高度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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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购买者在支付首付款后,如能与出售方就解约事宜达成相互同意的协议并决定退回首付款项,那么支付的首付款将有望予以返还。然而,若双方所签订的合同本身未对自动撤销的权利做出特殊规定,那么便不得以随意合法地解除该合同;作为补偿,受损方可能会坚持要求履行该合同,或者请求赔偿违约损失。因此,在此类情况下,支付的首付款是否需要退回来,必须依照彼此签订的合同文本中的具体条款和条件来裁量。

当您选择全额付款购买房产时,是否能够退还全款,取决于以下几种特定情况:1.首先,假如您决定放弃购买这套全额付款的房产,主要原因在于其主体结构存在不可接受的质量缺陷导致无法按期交付;或者是在交付之后,经过严谨的检验发现该房产的主体结构质量仍未达到标准;亦或是在完成交付之后,出现了严重影响到日常生活居住的质量问题;此外,还有可能发生的情况就是,您与开发商签订合同后,后者将房产转售予第三方或者擅自将之抵押给了第三方。在这些情形下,作为买方的您,依法享有请求退房的权利。也就是说,只要您能够成功证明销售方存在合同法所规定的可以解除合同的行为,便可据此要求退回全部款项,并且在此种情况下解除合同并不需要承担任何形式的违约责任。2.然而,如果您仅仅是在做出购买决策后感到后悔并决定放弃购买,那么一般而言,要想顺利地退还全额购款将会非常困难。这里的原因是,您已经支付了所有的购房款,这就意味着实质性的购房合同早已得到充分履行。即便您并未签署过正式的购房合同,但是实际情况中,您和销售方之间的房屋买卖协议事实上已经生效。因此,如果您试图无缘无故地请求退还购房款,无疑构成了违约行为,届时您需要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购房首付款支付后,能否全额取回退房款项在签署了购房合同之后,原则上是允许退房的。购房者可与卖方进行友好协商并达成一致意见,进而解除购房合同。但需注意,如已向开发商支付了定金且未出现不可抗力等无可挽回的情况下,购房者可能难以获得定金的全额返还。

在购买房屋时,若已缴清首付款且未能通过贷款审核,则可以提出退房需求。在此过程中,涉及到违约责任的承担问题,具体内容如下:(1)如果是由于开发商方面的缘故,导致按揭审核无法顺利进行,那么购房者有权请求开发商将其所缴纳的首付款以及定金悉数归还,同时也可以进一步主张开发商对其造成的相应利息损失进行赔偿;(2)若是购房者自身因素导致银行拒绝放贷,此类情况下同样可以寻求退房解决方案。

在选择按揭贷款购买房产时,若购买者对所购房产无意持有或需更换,则该房产实际上是可以退还的。按照相关规定,在确保房产产权证明得以办理并颁发前,该房产的所有权仍属房地产开发商所有,这意味着所有权并未发生实质性的变更和转移。在此阶段,购房者与开发商之间的协议尚未完全履行完毕,因此,购房者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解除合同,进而要求退还已支付的购房款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