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金台律师事务所
袁柏林律师1999年通过全国律师资格考试,2001年开始律师执业,律师执业20年以上,独立办理案件千余件;经济学硕士,房地产经济师;目前担任北京多元调解发展促进会调解员、北京大地建设工程与房地产争议调解中心调解员。 袁柏林律师作为房地产— 建设工程专业律师,具有丰富的投资公司、上市公司、集团公司、中国500强企业工作经历,擅长解决房地产(土地)开发中的土地出让、项目转让、合作开发、地产融资、房地产公司破产、重组等各类纠纷、商品房以及二手房买卖纠纷,各类建设工程纠纷、婚姻继承纠纷、拆迁安置纠纷;擅长公司风险控制、企业合规管控、合约管控、股权转让、企业并购重组、劳动争议等公司法律事务。 执业期间,累计承办民商事诉讼与非诉讼案件逾千件,其中代理上市公司案件近二百件,执业以来,累计担任过数十家大中型国有企业、投资公司、控股公司、房地产开发公司、建设工程、文化、影视传媒、旅游公司常年法律顾问,为所服务的企业累计草拟、审核、修改合同数千份,袁柏林律师执业期间秉承专业、专注、敬业、务实的服务宗旨竭诚为服务对象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赢得了广大当事人的高度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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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开发商因非不可抗力因素未能按时交付房屋时,须对业主承担违约赔偿责任。若延误期短于60天,开发商应按每日每万元人民币标准支付违约金。若延误超过60天,业主有权选择解除购房合同,开发商须在接到书面解约通知后60日内退还全部已付房款及支付相当于已付款项5%的违约金。

若双方当事人通过协议授权明确规定了特定金额的违约金条款,那么在发生违规行为时,违约方将有义务依照合约约定进行交付;倘若双方并未对违约责任作出清晰的阐述和约定,则在这种情况下,受损一方有权要求损失赔偿金,该赔偿金额应尽可能等同于因为违反而实际遭受的损失,并且也包含了违约行为导致后续产生的所有潜在利益。

面对开发商违约,双方应先友好协商,购房者有权终止合同、要求开发商承担法律责任和支付违约金。或依据购房协议向仲裁机构申诉或向法院起诉,主张开发商继续履行合同。违约责任构成包括:违法的行为(未履行或未充分履行义务)、实际损失、违法行为与损失间的直接因果关系、不存在不可抗力免责事由。

协议无明确规定时,按《商品住宅销售管理方法》处理。误差绝对值≤3%,按实际面积结算房价;>3%,买方有权退房,开发商须30日内退还房款及利息。买方不退房且实测面积>约定面积,3%内补差价,超出3%部分房价款由开发商承担,所有权归买方。实测面积<约定面积,3%内开发商退款,超出3%部分双倍退款。

关于开发商违约一事,通常依据所签订的合同进行相应程度的赔偿责任。然而,如果开发商出现了诸如一房二卖之类的违法事件,使得买受人未能成功取得房屋的所有权时,则应对他们承担不超过已支付购房款项一倍数额的赔偿责任。具体的赔偿标准需视违约行为的真实情形以及相关法律法规而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