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金台律师事务所
袁柏林律师1999年通过全国律师资格考试,2001年开始律师执业,律师执业20年以上,独立办理案件千余件;经济学硕士,房地产经济师;目前担任北京多元调解发展促进会调解员、北京大地建设工程与房地产争议调解中心调解员。 袁柏林律师作为房地产— 建设工程专业律师,具有丰富的投资公司、上市公司、集团公司、中国500强企业工作经历,擅长解决房地产(土地)开发中的土地出让、项目转让、合作开发、地产融资、房地产公司破产、重组等各类纠纷、商品房以及二手房买卖纠纷,各类建设工程纠纷、婚姻继承纠纷、拆迁安置纠纷;擅长公司风险控制、企业合规管控、合约管控、股权转让、企业并购重组、劳动争议等公司法律事务。 执业期间,累计承办民商事诉讼与非诉讼案件逾千件,其中代理上市公司案件近二百件,执业以来,累计担任过数十家大中型国有企业、投资公司、控股公司、房地产开发公司、建设工程、文化、影视传媒、旅游公司常年法律顾问,为所服务的企业累计草拟、审核、修改合同数千份,袁柏林律师执业期间秉承专业、专注、敬业、务实的服务宗旨竭诚为服务对象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赢得了广大当事人的高度认可。
咨询该律师
关于房产证未能办理而面临遗产分割问题的解决方案面对无房本却拥有合法私人所有权之住宅,在进行财产分割时,可依法前往当地房地产交易管理机构查询相关产权信息。经核实为被继承人所合法拥有的财产后,则有权根据遗嘱或赠与协议中所规定的内容,展开相应的分配处理;若无可供遵循的遗嘱或赠与协议,便需按照法律所规定的继承顺位来进行财产分割。

安置房未取得房产证时,遗赠行为是否具有法律效力首先,需明确指出,尚未取得房地产权属证书的安置房是无法进行赠予手续的。并且,即便携带着相关的证明文件,这类房屋也是无法替代房产证的作用的。其次,值得了解的是,公证书处是无法对未持有房地产权属证书的物业办理赠予公证手续的,因此也就无法前往房管局办理房屋赠与过户的相关手续。然而,若您希望办理继承手续,即使在没有房产证的情况下,仍然有可能进行公证。

在离婚诉讼中,尚未取得房产证的房屋是否能够进行财产分割当房产尚未完成产权办理之时,仍可进行财产分割操作,前提条件是该房源确属夫妻俩的共有资产。按照现行的相关法规,在离婚案件中,夫妻双方对于共同财产的分配方案,具有自由协定的权利,若能达成共识并签署相关协议,则依照此协议内容予以执行。

在房地产市场中,回迁房的产权证通常需要经过五年才能正式办理完毕。所谓回迁房,即是由政府在实施城市道路建设以及其他公共设施建设项目的过程中所对被拆迁居民进行的妥善安置所兴建的房屋。在完成此类安置并将房产持有五年后,回迁业主方能取得该房屋的完全产权。在办理回迁房事宜的过程中,非常重要的一点就是要认真核对相关证书的数量,同时务必关注并遵守与开发商或政府部门约定的领证日期。

三十天到九十天。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十八条中就对此有明确规定,不管合同是否标注,签订购房合同入住90天之内,开发商必须配合办理好房产证,否则就是违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