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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居住证和居住证的区别

时间:2024.09.22 标签: 房产纠纷 房产纠纷 阅读:1371人
律师解析:
临时居住证和居住证的区别是:临时居住证(暂住证)是由派出所受理制发给流动人员,主要管理机关是派出所。居住证是由城市社区或农村乡镇专门设立的居住证受理点进行受理审核,主要管理机关是县级公安机关。
在开展居住证试点工作前发放的临时居住证(暂住证),持证人可凭有效的临时居住证(暂住证)免费换领居住证。
法律依据:
《居住证暂行条例》第二条
公民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到其他城市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可以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申领居住证。
《居住证暂行条例》第三条
居住证是持证人在居住地居住、作为常住人口享受基本公共服务和便利、申请登记常住户口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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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双律师

四川国柱律师事务所

刘双,专职律师,2018年担任温江区某社区法律顾问被司法局评为先进个人;2021年荣获成都市司法局成都市法律援助先进个人称号;2020年5月至2022年5月担任成都市某区人民法院特邀调解员。执业期间主持调解和代理大量的民商事法律诉讼案件及非诉案件,包括建工合同纠纷、债权债务纠纷、股权纠纷、企业法律顾问等。刘律师为各单位提供专题法律知识培训。 刘双律师始终秉承:案件有难易之分,但绝无大小之分。对于每一-件案件,以责任心、专业水平和热情,尽全力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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