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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过诉讼时效怎么答辩

时间:2024.10.06 标签: 合同事务 合同效力 阅读:1111人
律师解析:
1、撰写已过诉讼时效答辩状没有固定的格式的,一般写清楚案件主要事实,已经超过诉讼时效的最新的民事或者行政以及刑事法律依据,存在其他的抗辩理由或者的一并附上,加上相应的落款和致辞就可以的。
2、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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舒锦华律师

贵州贵达(西安)律师事务所

舒锦华律师,西安交通大学法律硕士,现就职于北京德恒(西咸新区)律师事务所。本人曾在西安市各级法院实习,熟悉法院系统内部案件审理流程和判罚尺度,硕士毕业后便专职从事于律师执业。本人担任陕西本地众多知名国企、民企的公司法律顾问,承办过房屋买卖、房屋租赁、民间金融借贷、公司股权等合同纠纷,以及知识产权、人身损害、劳动争议等侵权纠纷,同时参与多起公司股权类投/融资项目、企业合规体系建设等非诉项目,在诉讼与非诉方面均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本着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理念,认真对待每一个案件,用法律知识来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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