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元良律师事务所
四川元良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9年,是一家总部位于成都,服务面向全国各地的综合性律师事务所。本着”为当事人全方位解决问题”的服务宗旨, 律所始终保持着研究型律所,专家型人才,精准化服务,运用案件管理系统、智能化法规检索系统、强大的电子信息数据库、丰富的案例检索系统、精英律师团队、数智化运营管理,通过所掌握的专业知识和技能以及可视化的服务流程,为客户提供更优质的服务。 元良律所自成立以来在全国范围内积累了长期稳定的客户群体,涉及政府事务证券资本市场、银行金融、私募基金、刑事风险防范与辩护、涉税服务、知识产权、房地产、建筑工程与基础设施、婚姻家事等领域。为满足客户业务扩张对法律服务需求的延展,与各类中介机构、行业协会建立了紧密的合作伙伴关系,以高度的敬业精神、娴熟的专业素养和专业领域内的资源优势,致力于打造专业精品律所。 元良律师大多毕业于国内外著名法学院,部分律师曾多次获得”四川省优秀律师”、“成都市优秀律师“、“区优秀律师”等荣誉称号,是一群高素质、技术精湛的复合型人才。为追求并实现专业化、综合化的发展,元良律所专门设立金融证券业务部涉外民商业务部、知识产权部、诉讼仲裁部、政府法务部、刑事辩护部等大部门,由具有专业特长的顾问或合伙人律师领衔专业律师专注于特定领域的深耕和业务拓展在各个传统业务领域与新兴业务领域,均形成了专业且成熟的法律服务产品,致力于为客户提供全方位的一站式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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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协议离婚的方式解除婚姻关系时,双方若都明确表示没有共同财产,那就说明双方在财产状况的认知上达成了共识,并自愿在离婚协议中确认。但要是之后发现了没分割的共同财产,只要能证明不是故意隐瞒或遗漏的,就能向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争取合理的财产分配方案。

在办理离婚证书时,必须具备离婚协议书这一必要文件。该协议旨在规避双方今后可能产生的纠纷与纷争。根据现行的法律规范,夫妇解除婚姻关系的途径仅有两种方式可供选择,即协议离婚及诉讼离婚。协议离婚系指当事人双方都同意离婚,并针对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关键事宜取得共识,随后签署离婚协议书之后,共同前往民政部门进行离婚登记手续的办理。

离婚协议中绝不能出现的条款有哪些在离婚协议中,下列条款将被视为无效:首先,规定离婚之后的特定期限内禁止再婚;其次,约束再婚后不可生育新生命;接着,对再婚后的子女享有继承权进行了限制;然后,将夫妻共同财产约定为子女所有;此外,还包括约定子女的抚育费用在其年满18周岁之后支付;最后,任何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也将被视为无效。需要明确指出的是,父母与子女之间的亲子关系,不会因为父母离婚而消失。

在离婚事宜中,若是已经签署了离婚协议书,那么通常便无需进行财产分割的操作,这是因为该离婚协议已经详细、具体地规定了各项财产的所有权归属问题。当夫妻选择通过协议方式解除婚姻关系时,必须确保在场签署一份离婚协议书。在这份神圣的协议书中,应清晰列明双方对于共同财产的分配洽谈结果与处理方案。

在特殊情况下,离婚协议是可以进行撤回的。如有证据证明申请离婚的任何一方采用欺诈手段获取了离婚登记的情况出现,当地民政部门有权撤销相关的离婚登记手续,并向遭受欺骗的另一方宣布婚姻关系无效,回收已颁发的离婚证书。又若申请离婚的一方在申请离婚登记之时实际上处于无民事行为能力的状态;或若是民政部门在处理离婚登记过程中遭到违规操作,均可依法申请撤销离婚登记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