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生而不养可以告父母。
民法典规定,父母不履行
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
抚养费的权利。
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是指尚在校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学历教育的成年子女,或者丧失或未完全
丧失劳动能力等非因主观原因而无法维持正常生活的成年子女。
父母对未成年子女和无独立生活能力的成年子女的
抚养是无条件的,是必须承担的法定义务。当父母不履行应当承担的抚养义务时,需要抚养的子女,有权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可以要求父母所在单位和有关部门进行调解。
如果父母仍不承担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和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可以向人民
法院起诉,由人
民法院对案件进行审理并作出相应的裁判,以保障未成年和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的基本生活。
父母拒不履行支付抚养费的判决、裁定的,人民法院可以采取
强制执行的措施,比如从父母的
工资中扣留其应当支付的抚养费。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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