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国柱律师事务所
刘双,专职律师,2018年担任温江区某社区法律顾问被司法局评为先进个人;2021年荣获成都市司法局成都市法律援助先进个人称号;2020年5月至2022年5月担任成都市某区人民法院特邀调解员。执业期间主持调解和代理大量的民商事法律诉讼案件及非诉案件,包括建工合同纠纷、债权债务纠纷、股权纠纷、企业法律顾问等。刘律师为各单位提供专题法律知识培训。 刘双律师始终秉承:案件有难易之分,但绝无大小之分。对于每一-件案件,以责任心、专业水平和热情,尽全力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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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抵押登记意味着房产已成为抵押品,除非得到抵押权人授权,否则抵押人不得擅自变动其所有权。若抵押权人拒绝交易,需待贷款还清、抵押解除后,方可进行二手房交易和过户。这对房产交易构成一定限制。

“一房二卖”情况下,房屋所有权归属按以下原则确定:已过户给后续购买者则归其所有;先过户给前期购买者则归前期购买者;双方均未过户则归出卖方。购房者应了解所有权归属规则,维护自身权益。

“一房二卖”纠纷中,所有权归属取决于过户情况:已过户给后续买方则归其所有;若已过户给先买者,则先买者拥有所有权,卖方不得再售;若双方均未过户,则所有权仍属卖方。

关于一房两卖纠纷的裁决处理规程包括以下几点:首先,对于有效合同的合约方而言,他们有权强烈要求卖方严格履行该项合同义务,将所约定的房产正式交付出售给他们;其次,对于那些可撤销合同的合约方以及无效合同的合约方来说,自他们知晓这一情况的那一天开始算起。

在房地产交易过程中,若出现“一屋两售”的情况时,确定所有权的标准如下:一般情况下,谁先完成登记过户手续,便由谁来获取房产的所有权;然而当买卖双方均未对房产进行登记过户的话,则应优先考虑已先行支付全部或部分购房款项之人取得房屋的所有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