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国柱律师事务所
刘双,专职律师,2018年担任温江区某社区法律顾问被司法局评为先进个人;2021年荣获成都市司法局成都市法律援助先进个人称号;2020年5月至2022年5月担任成都市某区人民法院特邀调解员。执业期间主持调解和代理大量的民商事法律诉讼案件及非诉案件,包括建工合同纠纷、债权债务纠纷、股权纠纷、企业法律顾问等。刘律师为各单位提供专题法律知识培训。 刘双律师始终秉承:案件有难易之分,但绝无大小之分。对于每一-件案件,以责任心、专业水平和热情,尽全力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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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委员会由业主大会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成员应当由业主担任。在成立之前,是由发展商负责小区的前期物业管理,并有权选聘物业管理公司。要是住宅小区入住率达到50%以上,或者自第一位业主入伙之日起满2年的,发展商或其委托单位就应当及时告知该区住宅主管部门,6个月内召开第一次业主大会。

业主委员会成立流程:先设立筹建小组,负责了解小区概况,起草规章制度和选举规则。然后递交申请至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经审批后挑选候选人并公示。最后组织选举,统计选票并申请结果审核,颁发证书宣告成立。流程可能因地区和小区差异而异,需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方案。

成立业主委员会的法律程序包括:与物业公司协商筹备小组,向街道办事处提交申请,通知相关公司,整理业主信息,起草《业主公约》,选举委员并注册,完成审批后宣告成立,召开业主大会进行审议和决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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