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金台律师事务所
袁柏林律师1999年通过全国律师资格考试,2001年开始律师执业,律师执业20年以上,独立办理案件千余件;经济学硕士,房地产经济师;目前担任北京多元调解发展促进会调解员、北京大地建设工程与房地产争议调解中心调解员。 袁柏林律师作为房地产— 建设工程专业律师,具有丰富的投资公司、上市公司、集团公司、中国500强企业工作经历,擅长解决房地产(土地)开发中的土地出让、项目转让、合作开发、地产融资、房地产公司破产、重组等各类纠纷、商品房以及二手房买卖纠纷,各类建设工程纠纷、婚姻继承纠纷、拆迁安置纠纷;擅长公司风险控制、企业合规管控、合约管控、股权转让、企业并购重组、劳动争议等公司法律事务。 执业期间,累计承办民商事诉讼与非诉讼案件逾千件,其中代理上市公司案件近二百件,执业以来,累计担任过数十家大中型国有企业、投资公司、控股公司、房地产开发公司、建设工程、文化、影视传媒、旅游公司常年法律顾问,为所服务的企业累计草拟、审核、修改合同数千份,袁柏林律师执业期间秉承专业、专注、敬业、务实的服务宗旨竭诚为服务对象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赢得了广大当事人的高度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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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小区内,车辆遭受剐蹭后,物业是否有责任,这要根据物业合同来判断。如果物业只负责提供停车位并出租,并未承诺保管车辆,那么物业在这类事件中通常不承担法律责任。但如果合同中明确规定了物业有保管车辆的职责,或者物业已经收取了保管费用,那么物业就需要按照合同内容承担相应的责任。因此,物业是否负责,关键看合同中的约定。

物业企业在不同情况下对停车费用的处理需视实际情形而定。若停车空间为业主购买或受赠予,物业无权收取停驶费用,因为公有权属归全体业主共有。若物业经建设单位授权收取停车费,费用标准也需在业主与建设单位的合约中明确规定。若停车场所有权归全体业主共有,使用权及收费标准需由业主大会按管理规约拟定。

1.单位内部停车费用由开发企业设定,公共区域停车收费由业委会决定,并参照物价部门规定执行。 2.利用小区共有道路或场地停车,费用由业主大会制定,服务费由业委会与物业按物价部门规定约定。产权属开发企业的停车场价格由双方协商,服务费同样需按法规规定约定。 3.外部车辆临时停放是否收费由业委会决定,同意收费的小区需按物价部门规定执行,特殊用途车辆及临时停车(15分钟内)免费。

若物业方违法停电,需向业主赔偿。但电路维修导致的临时停电,物业无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物业不得因欠费停水、电、暖气、煤气催缴物业费。物业无权因欠费暂停供电。

物业无权锁定业主车辆。物业服务企业对车辆管控相当于间接扣押,侵犯了车主的财产权。车辆属于业主私有财产,所有权归车主所有。如车辆被锁,建议向主管部门投诉,或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