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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不小心弄坏公设该如何处置

时间:2025.12.25 标签: 房产纠纷 物业纠纷 阅读:1393人
律师解析:
1.不小心弄坏公共设施,应主动向市政管理部门、物业公司等相关管理部门报告,说明自己是损坏人及事情经过。
2.配合相关部门评估损坏设施,确定损失金额。
3.损坏较轻,可与管理部门协商赔偿,能当场修复就自行承担费用;
无法当场修复则按评估价值赔偿。
4.损坏严重或涉嫌故意毁坏财物罪,主动担责赔偿可避免严重法律后果。

案情回顾:

小朱在玩耍时不小心弄坏了小区内的公共健身器材。一开始小朱心存侥幸,想悄悄离开。但小区保安发现了损坏情况并进行调查,小朱最终被找到。小区物业公司要求小朱承担责任,小朱认为自己并非故意,不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双方因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根据法律规定,不小心弄坏公共设施也有主动担责的义务。小朱虽非故意,但造成了公共设施损坏,应向物业公司报告情况并配合评估损失。
2、若损坏程度较轻,小朱可与物业公司协商赔偿方式,能当场修复的自行承担费用修复;若无法当场修复,则按评估的损失价值赔偿。若损坏程度严重,达到故意毁坏财物罪标准,小朱可能要承担刑事责任。主动担责赔偿可避免更严重法律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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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瑞雷律师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朱瑞雷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律师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房产部主任 盈科全国合同法专委会副主任 盈科全国婚姻家庭专委会委员 第十届北京市律师协会合同法专委会委员 第十一届北京市律师协会土地与房地产专委会委员 北京电视台《律师帮帮忙》栏目嘉宾律师 北京电视台“一直播”、“映客”TV法律微服务直播栏目嘉宾律师 朱瑞雷律师2006年开始从事法律工作,2012年加入盈科律师事务所。2015、2016、2017、2018年度,连续4年荣获盈科北京“优秀律师”称号。2015年晋升为盈科北京高级合伙人,2015年开始担任盈科北京房产法律事务部主任至今,2015年开始担任盈科全国合同法专委会副主任至今。 朱瑞雷律师秉承“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执业理念,以细致认真的工作态度和深厚的理论功底为当事人提供了出色的法律服务,最大限度地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朱瑞雷律师做事沉稳干练,效果显著,承办了数百起重大民商事案件,尤其是在房产纠纷、合同纠纷、婚姻家庭、民商事案件领域有着深厚的造诣并先后担任多家企业的法律顾问。 朱瑞雷律师应邀作为多家媒体及网站的点评律师,多次应邀参加北京电视台《律师帮帮忙》、北京电视台“一直播”、“映客”TV法律微服务直播栏目嘉宾律师、《中国法治报道》、《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北京晨报》、《北京晚报》、《法制晚报》、《人物周刊》、《检查日报》、《人民网》、央视新闻网、环球网、腾讯网、新浪新闻、暴风影音、中国企业新闻网、正义网、房地产网等媒体和专业门户网站的访谈节目和采访。 朱瑞雷律师在长期的律师生涯中,不断总结经验,精益求精,组建了自己的专业律师团队,致力于民商事诉讼案件、企业法律顾问的法律服务,真正做到了想客户之所想,急客户之所急。 朱瑞雷律师及团队执业理念: 受人之托,忠人之事。 想当事人之所想,急当事人之所急。 对工作严格要求,对案件高度负责。 细节决定成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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