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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过完户债务纠纷谁负责

时间:2026.01.05 标签: 房产纠纷 二手房纠纷 阅读:1098人
律师解析:
二手房过户债务纠纷负责主体依情况定。
若属原房主个人债务,像个人借贷,与房无关,由原房主担责,不影响新房主,因债权债务相对,债权人只能找原房主。
债务与房有关,如未结清的物业费、水电费等,过户前费用原房主承担,未结清过户,新房主可依合同要求支付。
若有抵押等未如实告知,新房主可追究违约责任,要求解除抵押并赔偿

案情回顾:

小胡购买了一套二手房,过户后却遭遇债务纠纷。该房屋存在未结清的物业费,小胡认为过户前费用应由原房主承担,原房主却称不知情。同时,房屋还存在抵押债务,原房主过户时未如实告知小胡。小胡觉得自己权益受损,要求原房主解决问题。

案情分析:

1、若债务是原房主个人借贷等与房屋无关的债务,由原房主自行承担,不影响新产权人。
2、房屋过户前产生的物业费、水电费等与房屋相关债务,若无特别约定,应由原房主承担。新产权人可依买卖合同要求原房主支付。
3、房屋存在抵押等他项权利债务,原房主未如实告知,新产权人可追究其违约责任,要求解除抵押并赔偿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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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柏林律师

北京市金台律师事务所

袁柏林律师1999年通过全国律师资格考试,2001年开始律师执业,律师执业20年以上,独立办理案件千余件;经济学硕士,房地产经济师;目前担任北京多元调解发展促进会调解员、北京大地建设工程与房地产争议调解中心调解员。 袁柏林律师作为房地产— 建设工程专业律师,具有丰富的投资公司、上市公司、集团公司、中国500强企业工作经历,擅长解决房地产(土地)开发中的土地出让、项目转让、合作开发、地产融资、房地产公司破产、重组等各类纠纷、商品房以及二手房买卖纠纷,各类建设工程纠纷、婚姻继承纠纷、拆迁安置纠纷;擅长公司风险控制、企业合规管控、合约管控、股权转让、企业并购重组、劳动争议等公司法律事务。 执业期间,累计承办民商事诉讼与非诉讼案件逾千件,其中代理上市公司案件近二百件,执业以来,累计担任过数十家大中型国有企业、投资公司、控股公司、房地产开发公司、建设工程、文化、影视传媒、旅游公司常年法律顾问,为所服务的企业累计草拟、审核、修改合同数千份,袁柏林律师执业期间秉承专业、专注、敬业、务实的服务宗旨竭诚为服务对象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赢得了广大当事人的高度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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