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次孩子生病了,我跟老公没有钱给他治病,就去找亲戚朋友借了一些,现在没还完就要离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该由谁偿还?

江西 - 南昌 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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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江西 - 南昌

我国新婚姻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如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由人民法院判决。 由此可看出,“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视为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共同债务一般包括:因日常生活所负的债务;因生产经营所负的债务;夫妻双方或一方因治疗疾病所负的债务。

2020-11-19 16:33:5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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