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方共同在婚后购买了一套房子写的是对方一个人的名字,那么现在打算离婚这个债务还没有还完不知道这个房屋是属于谁的呢?关于财产分割发生纠纷应该怎么办了呢?

辽宁 - 抚顺 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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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鸭山谈判法务

地区:辽宁 - 抚顺

你好,婚后购买的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由夫妻双方共同所有,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负的债务也由夫妻双方共同偿还。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当事人的或者人民法院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已经对夫妻财产分割问题作出处理的,债权人仍有权就向男女双方主张权利。一方就共同连带清偿责任后,基于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的法律文书向另一方主张追偿的,人民法院应当支持。

2021-01-31 18:09:1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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