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朱瑞雷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律师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房产部主任 盈科全国合同法专委会副主任 盈科全国婚姻家庭专委会委员 第十届北京市律师协会合同法专委会委员 第十一届北京市律师协会土地与房地产专委会委员 北京电视台《律师帮帮忙》栏目嘉宾律师 北京电视台“一直播”、“映客”TV法律微服务直播栏目嘉宾律师 朱瑞雷律师2006年开始从事法律工作,2012年加入盈科律师事务所。2015、2016、2017、2018年度,连续4年荣获盈科北京“优秀律师”称号。2015年晋升为盈科北京高级合伙人,2015年开始担任盈科北京房产法律事务部主任至今,2015年开始担任盈科全国合同法专委会副主任至今。 朱瑞雷律师秉承“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执业理念,以细致认真的工作态度和深厚的理论功底为当事人提供了出色的法律服务,最大限度地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朱瑞雷律师做事沉稳干练,效果显著,承办了数百起重大民商事案件,尤其是在房产纠纷、合同纠纷、婚姻家庭、民商事案件领域有着深厚的造诣并先后担任多家企业的法律顾问。 朱瑞雷律师应邀作为多家媒体及网站的点评律师,多次应邀参加北京电视台《律师帮帮忙》、北京电视台“一直播”、“映客”TV法律微服务直播栏目嘉宾律师、《中国法治报道》、《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北京晨报》、《北京晚报》、《法制晚报》、《人物周刊》、《检查日报》、《人民网》、央视新闻网、环球网、腾讯网、新浪新闻、暴风影音、中国企业新闻网、正义网、房地产网等媒体和专业门户网站的访谈节目和采访。 朱瑞雷律师在长期的律师生涯中,不断总结经验,精益求精,组建了自己的专业律师团队,致力于民商事诉讼案件、企业法律顾问的法律服务,真正做到了想客户之所想,急客户之所急。 朱瑞雷律师及团队执业理念: 受人之托,忠人之事。 想当事人之所想,急当事人之所急。 对工作严格要求,对案件高度负责。 细节决定成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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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无房产证赠与协议效力问题探讨我们需要明白,没有房产证作为凭证的房屋赠与行为是不被认可的。这其中的缘由如下所述:1、房屋赠与协议公证所涉及的核心问题便是房屋所有权的归属。由于房产证的缺乏,我们无法精确地确定房屋的所有权所属,因此也没办法进行公证。

离婚协议中关于房产赠予事项的法律规定依照我国法律的规定,夫妻双方所签署的离婚协议中关于房屋赠与方面的条款是具有法律约束力的。首先,必须保证当事人具有从事相关民事行为的适当资质和能力;其次,该协议内容的表述应当表达出其真实意愿,同时不能违反任何强制性的法律规定或者公序良俗。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离婚协议中的房产赠与原则上有效。但需要确保签署双方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表达真实意愿,且协议内容不违反法律与公序良俗。只有满足这些条件,该协议才具有法律约束力。

遗赠扶养协议的签订条件:1、遗赠人和扶养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2、当事人的意思表示真实、协商一致,协议条款完备,权利义务明确、具体、可行;3、遗赠的财产属遗赠人所有,产权明确无争议;财产为特定的、不易灭失;4、遗赠人的债权债务有明确的处理意见。

父母为子女婚后购房所签协议有效性具有开放性,可能得到认可或被视为无效。即使签署,部分条款也可能无效,不影响其他合法条款的执行。合同内容若与现行法律相抵触,可能导致整体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