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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赠女儿房产签订的协议是否有效

时间:2025.12.27 标签: 房产纠纷 房产纠纷 阅读:1226人
律师解析:
1.婚前赠女儿房产签的协议通常有效。
只要是双方真实意愿,内容合法合规、不违背公序良俗,赠与人有民事行为能力,协议成立即生效。
2.协议有效不代表房产所有权转移。
不动产所有权转移看登记,只签协议没过户,房产仍归赠与人。
3.过户前赠与人一般能撤销赠与,但公证过或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协议除外。

案情回顾:

小朱计划在女儿小丽婚前将一套房产赠与她,两人签订了房产赠与协议。小丽满心欢喜以为自己拥有了该房产,便开始着手装修。然而不久后,小朱因一些经济问题,想撤销对小丽的房产赠与。小丽认为协议已签,父亲不能随意撤销。双方因此产生争议,小朱坚持撤销,小丽则要求按协议执行。

案情分析:

1、小朱与小丽签订的房产赠与协议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且小朱具有相应民事行为能力,所以该协议自成立时生效。
2、但房产所有权转移以登记为准,此案例中仅签订协议未办理过户登记,房产所有权仍在小朱名下。同时该赠与协议不属于经过公证或具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协议,所以小朱在房产过户前一般可撤销赠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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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瑞雷律师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朱瑞雷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律师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房产部主任 盈科全国合同法专委会副主任 盈科全国婚姻家庭专委会委员 第十届北京市律师协会合同法专委会委员 第十一届北京市律师协会土地与房地产专委会委员 北京电视台《律师帮帮忙》栏目嘉宾律师 北京电视台“一直播”、“映客”TV法律微服务直播栏目嘉宾律师 朱瑞雷律师2006年开始从事法律工作,2012年加入盈科律师事务所。2015、2016、2017、2018年度,连续4年荣获盈科北京“优秀律师”称号。2015年晋升为盈科北京高级合伙人,2015年开始担任盈科北京房产法律事务部主任至今,2015年开始担任盈科全国合同法专委会副主任至今。 朱瑞雷律师秉承“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执业理念,以细致认真的工作态度和深厚的理论功底为当事人提供了出色的法律服务,最大限度地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朱瑞雷律师做事沉稳干练,效果显著,承办了数百起重大民商事案件,尤其是在房产纠纷、合同纠纷、婚姻家庭、民商事案件领域有着深厚的造诣并先后担任多家企业的法律顾问。 朱瑞雷律师应邀作为多家媒体及网站的点评律师,多次应邀参加北京电视台《律师帮帮忙》、北京电视台“一直播”、“映客”TV法律微服务直播栏目嘉宾律师、《中国法治报道》、《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北京晨报》、《北京晚报》、《法制晚报》、《人物周刊》、《检查日报》、《人民网》、央视新闻网、环球网、腾讯网、新浪新闻、暴风影音、中国企业新闻网、正义网、房地产网等媒体和专业门户网站的访谈节目和采访。 朱瑞雷律师在长期的律师生涯中,不断总结经验,精益求精,组建了自己的专业律师团队,致力于民商事诉讼案件、企业法律顾问的法律服务,真正做到了想客户之所想,急客户之所急。 朱瑞雷律师及团队执业理念: 受人之托,忠人之事。 想当事人之所想,急当事人之所急。 对工作严格要求,对案件高度负责。 细节决定成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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