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精选解答 > 房屋租赁精选解答 > 提前解约时出租方应承担什么责任

提前解约时出租方应承担什么责任

时间:2025.12.26 标签: 房产纠纷 房屋租赁 阅读:996人
律师解析:
1.出租方无正当理由提前解约,构成违约,要担责,责任方式按合同约定和法律规定来。
2.合同有约定的,出租方按约定担责,像付违约金、赔承租方损失。
3.合同没约定,承租方有权要求赔实际损失,含另找房费用等直接损失,以及营业损失等间接损失。
4.出租方要返还承租方未使用租金和押金,造成其他损害,也得赔偿

案情回顾:

小朱与小胡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约定租赁期限为一年。然而,在租赁期仅过半年时,小胡无正当理由要求小朱提前解约。小朱认为小胡的行为构成违约,应当承担违约责任,而小胡则觉得自己无需承担责任,双方因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根据法律规定,若出租方无正当理由提前解约构成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本案中小胡无正当理由要求小朱提前解约,其行为构成违约。
2、违约责任承担方式依合同约定与法律规定而定。若合同有约定,小胡需按约定承担责任,如支付违约金等;若合同未约定,小朱有权要求小胡赔偿实际损失,包括因另寻房屋产生的直接损失以及经营场所变更导致的营业损失等间接损失。
3、小胡还需返还小朱已支付但尚未使用期间的租金及押金,若给小朱造成其他损害,也需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版权声明:本平台对图文内容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朱瑞雷律师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朱瑞雷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律师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房产部主任 盈科全国合同法专委会副主任 盈科全国婚姻家庭专委会委员 第十届北京市律师协会合同法专委会委员 第十一届北京市律师协会土地与房地产专委会委员 北京电视台《律师帮帮忙》栏目嘉宾律师 北京电视台“一直播”、“映客”TV法律微服务直播栏目嘉宾律师 朱瑞雷律师2006年开始从事法律工作,2012年加入盈科律师事务所。2015、2016、2017、2018年度,连续4年荣获盈科北京“优秀律师”称号。2015年晋升为盈科北京高级合伙人,2015年开始担任盈科北京房产法律事务部主任至今,2015年开始担任盈科全国合同法专委会副主任至今。 朱瑞雷律师秉承“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执业理念,以细致认真的工作态度和深厚的理论功底为当事人提供了出色的法律服务,最大限度地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朱瑞雷律师做事沉稳干练,效果显著,承办了数百起重大民商事案件,尤其是在房产纠纷、合同纠纷、婚姻家庭、民商事案件领域有着深厚的造诣并先后担任多家企业的法律顾问。 朱瑞雷律师应邀作为多家媒体及网站的点评律师,多次应邀参加北京电视台《律师帮帮忙》、北京电视台“一直播”、“映客”TV法律微服务直播栏目嘉宾律师、《中国法治报道》、《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北京晨报》、《北京晚报》、《法制晚报》、《人物周刊》、《检查日报》、《人民网》、央视新闻网、环球网、腾讯网、新浪新闻、暴风影音、中国企业新闻网、正义网、房地产网等媒体和专业门户网站的访谈节目和采访。 朱瑞雷律师在长期的律师生涯中,不断总结经验,精益求精,组建了自己的专业律师团队,致力于民商事诉讼案件、企业法律顾问的法律服务,真正做到了想客户之所想,急客户之所急。 朱瑞雷律师及团队执业理念: 受人之托,忠人之事。 想当事人之所想,急当事人之所急。 对工作严格要求,对案件高度负责。 细节决定成败

咨询该律师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