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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房财产分配问题该如何处理

时间:2025.10.21 标签: 房产纠纷 房屋租赁 阅读:1406人
律师解析:
1.公房产权归国家或集体,承租人只有使用权,通常无所有权分配问题,但承租权变更等权益分配按如下处理。
2.原承租人去世,共同居住人可申请变更。
需满足本市常住户口、实际居住两年以上且无其他住房等条件。
家庭成员有争议可先协商,协商不成可诉讼,法院综合居住、经济状况判决。
3.拆迁补偿款分配依当地政策定对象。
同住人一般有权分割,有争议先协商,协商不成可起诉,法院依法处理。

案情回顾:

小朱承租了一套公房,后小朱去世。小朱的儿子小李和侄女小丽都想变更为新的承租人。小李户口一直在该公房且实际居住多年,无其他住房;小丽虽有本市常住户口,但实际居住不满两年且有其他住房。双方就承租权变更协商无果。此外,该公房面临拆迁,小李和小丽对拆迁补偿款分配也产生争议,无法协商一致

案情分析:

1、关于承租权变更,根据法律规定,原承租人去世,共同居住人申请变更承租人需符合在该房有本市常住户口且实际居住两年以上、无其他住房等条件。小李符合条件,小丽不符合,若诉至法院,法院大概率会支持小李变更为承租人。
2、对于拆迁补偿款分配,应按当地拆迁政策确定补偿对象,一般同住人有权分割。本案中若小李为同住人,其有权分割补偿款,小丽若不符合同住人条件则可能无法参与分配。双方协商不成起诉后,法院会依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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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瑞雷律师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朱瑞雷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律师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房产部主任 盈科全国合同法专委会副主任 盈科全国婚姻家庭专委会委员 第十届北京市律师协会合同法专委会委员 第十一届北京市律师协会土地与房地产专委会委员 北京电视台《律师帮帮忙》栏目嘉宾律师 北京电视台“一直播”、“映客”TV法律微服务直播栏目嘉宾律师 朱瑞雷律师2006年开始从事法律工作,2012年加入盈科律师事务所。2015、2016、2017、2018年度,连续4年荣获盈科北京“优秀律师”称号。2015年晋升为盈科北京高级合伙人,2015年开始担任盈科北京房产法律事务部主任至今,2015年开始担任盈科全国合同法专委会副主任至今。 朱瑞雷律师秉承“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执业理念,以细致认真的工作态度和深厚的理论功底为当事人提供了出色的法律服务,最大限度地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朱瑞雷律师做事沉稳干练,效果显著,承办了数百起重大民商事案件,尤其是在房产纠纷、合同纠纷、婚姻家庭、民商事案件领域有着深厚的造诣并先后担任多家企业的法律顾问。 朱瑞雷律师应邀作为多家媒体及网站的点评律师,多次应邀参加北京电视台《律师帮帮忙》、北京电视台“一直播”、“映客”TV法律微服务直播栏目嘉宾律师、《中国法治报道》、《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北京晨报》、《北京晚报》、《法制晚报》、《人物周刊》、《检查日报》、《人民网》、央视新闻网、环球网、腾讯网、新浪新闻、暴风影音、中国企业新闻网、正义网、房地产网等媒体和专业门户网站的访谈节目和采访。 朱瑞雷律师在长期的律师生涯中,不断总结经验,精益求精,组建了自己的专业律师团队,致力于民商事诉讼案件、企业法律顾问的法律服务,真正做到了想客户之所想,急客户之所急。 朱瑞雷律师及团队执业理念: 受人之托,忠人之事。 想当事人之所想,急当事人之所急。 对工作严格要求,对案件高度负责。 细节决定成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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