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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查封夫妻共同房产如何提执行异议

时间:2025.08.08 标签: 房产纠纷 房产纠纷 阅读:1347人
律师解析:
1.明确主体资格。
案外人若觉得对执行的夫妻共同房产有能排除强制执行的权益,像房产有自己部分份额,就可提执行异议
2.提出书面申请。
在执行中向执行法院书面申请,说明异议事项与理由,比如证明自己有出资,或依协议有部分权益,同时提供购房合同证据
3.等待法院审查。
理由成立,法院裁定中止执行;
理由不成立,驳回申请。
不服驳回裁定,可在规定期限向上一级法院申请复议。

案情回顾:

小朱与小李系夫妻,二人名下有一套共同房产。因小朱涉及债务纠纷,该房产被法院查封执行。小胡认为自己对该房产部分份额享有权益,理由是购房时自己有资金投入,遂向执行法院提出执行异议,提交了购房合同和出资凭证,要求中止对该房产的执行。

案情分析:

1、小胡作为案外人,认为其对执行标的(该套房产)享有足以排除强制执行的民事权益,具备提出执行异议的主体资格。其在执行过程中向执行法院提出书面申请,并说明了异议事项和理由,同时提供了相应证据,符合提出执行异议的程序要求。
2、法院会对小胡的异议进行审查。若小胡的理由成立,法院会裁定中止对该房产的执行;若理由不成立,则会驳回其异议申请。若小胡对驳回裁定不服,可在规定期限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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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柏林律师

北京市金台律师事务所

袁柏林律师1999年通过全国律师资格考试,2001年开始律师执业,律师执业20年以上,独立办理案件千余件;经济学硕士,房地产经济师;目前担任北京多元调解发展促进会调解员、北京大地建设工程与房地产争议调解中心调解员。 袁柏林律师作为房地产— 建设工程专业律师,具有丰富的投资公司、上市公司、集团公司、中国500强企业工作经历,擅长解决房地产(土地)开发中的土地出让、项目转让、合作开发、地产融资、房地产公司破产、重组等各类纠纷、商品房以及二手房买卖纠纷,各类建设工程纠纷、婚姻继承纠纷、拆迁安置纠纷;擅长公司风险控制、企业合规管控、合约管控、股权转让、企业并购重组、劳动争议等公司法律事务。 执业期间,累计承办民商事诉讼与非诉讼案件逾千件,其中代理上市公司案件近二百件,执业以来,累计担任过数十家大中型国有企业、投资公司、控股公司、房地产开发公司、建设工程、文化、影视传媒、旅游公司常年法律顾问,为所服务的企业累计草拟、审核、修改合同数千份,袁柏林律师执业期间秉承专业、专注、敬业、务实的服务宗旨竭诚为服务对象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赢得了广大当事人的高度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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