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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有房屋未经同意买卖怎么办

时间:2026.08.22 标签: 房产纠纷 房屋买卖 阅读:816人
律师解析:
共有房屋未经其他共有人同意就被买卖,处理办法得看具体情况。
对于按份共有的房屋,依据《民法典》,处分按份共有的不动产,要经占份额三分之二以上的按份共有人同意,除非共有人另有约定。要是没达到这个比例就擅自处分,其他共有人能向法院请求判定买卖合同无效。但要是第三人构成善意取得,也就是不知道且不应知道转让人无处分权,以合理价格受让且完成了不动产登记,那第三人就能取得房屋所有权,其他共有人只能找擅自处分人索赔。
对于共同共有的房屋,处分时需全体共同共有人同意。未经同意的买卖,通常认定无效。不过也有善意取得的情况,若符合条件,第三人取得房屋所有权,其他共有人可向擅自处分人索赔。
遇到共有房屋未经同意被买卖,其他共有人要及时收集相关证据,像房屋共有证明、买卖协议等,先和相关方协商解决。要是协商不成,就向法院提起诉讼,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案情回顾:

小朱、小李和小胡按份共有一套房屋,小朱占份额60%,小李和小胡各占20%。小朱未与小李和小胡商量,就将房屋卖给了小丽,小丽以合理价格受让并完成了不动产登记。小李和小胡得知后,认为小朱无权单独卖房,要求认定买卖合同无效。

案情分析:

1、此房屋为按份共有,根据《民法典》规定,处分按份共有的不动产,应当经占份额三分之二以上的按份共有人同意,但共有人之间另有约定的除外。小朱占比60%,未达到三分之二,其擅自处分房屋行为存在问题。
2、不过小丽构成善意取得,她不知道且不应当知道小朱无处分权,以合理价格受让且已完成不动产登记,所以小丽可取得房屋所有权。小李和小胡只能向擅自处分的小朱请求赔偿损失。若他们要维护权益,应及时收集房屋共有证明、买卖协议等相关证据,先与小朱协商,协商不成可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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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雨薇律师,已执业9年,执业地区为北京朝阳区,认证执业律所是北京市两高律师事务所,擅长合同事务、房产纠纷、债权债务、刑事辩护、诉讼仲裁等领域案件,支持在线咨询或电话咨询:13911097553,经过平台多重严格审核,官方实名认证通过,已获得平台特别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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