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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同共有房产一方去世如何处理

时间:2026.07.18 标签: 婚姻家庭 遗产继承 阅读:1018人
律师解析:
共同共有的房产,一方去世后怎么处理?这是很多人关心的问题。
首先,要确定房产是共同共有的。一方去世后,得先把在世共有人的那部分分出来,剩下的才是去世者的遗产。以夫妻共同共有的房产为例,通常夫妻各占一半,去世一方的那一半就是遗产。
接着是遗产分配。要是有遗嘱,就按遗嘱来,遗嘱继承优先于法定继承,遗嘱指定的继承人能按遗嘱内容继承相应份额。要是没有遗嘱,就按法定继承。法定继承的第一顺序继承人有配偶、子女、父母。一般情况下,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是均等的。不过,生活困难又没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会得到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和被继承人一起生活的继承人,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条件却不尽扶养义务的,可能少分或不分。
最后,继承人商量好后,就可以去不动产登记机构办房产过户。办理时要带上死亡证明亲属关系证明、遗嘱(如果有)等材料。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丽为夫妻,共同共有一套房产。小朱不幸去世,未留下遗嘱。小丽认为房产应全部归自己,而小朱的父母则主张他们也有继承权。双方就房产分割产生争议,不知如何处理。

案情分析:

1、该房产是夫妻共同共有,小朱去世后应先将小丽的一半份额分割出来,剩余小朱的一半份额为遗产。
2、因小朱未留遗嘱,应按法定继承办理。法定继承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配偶小丽、子女(假设存在)、小朱的父母。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份额一般均等,但考虑各继承人具体情况,如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应照顾,尽主要扶养义务或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可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条件却不尽扶养义务的应不分或少分。
3、继承人达成一致后,可到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房产过户,需提交死亡证明、亲属关系证明等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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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敬立律师

江苏苏信律师事务所

包敬立律师,男,江苏徐州恒邦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具有律师资格和企业法律顾问资格。1998年以徐州市名列前茅的成绩通过全国律师资格考试和企业法律顾问资格考试;从事律师执业以来,担任数十家单位法律顾问,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数亿元;成功为当事人申请国家赔偿近100万元.代理的民事案件在<今日说法><经济与法>等栏目播出;代理过起诉省一级人民政府的行政诉讼;在刑事辩护中,为杀人、抢劫、贪污、受贿、非法集资、跨国电信诈骗等罪犯成功辩护。在办理大量刑民事案件中,积累了丰富的诉讼经验。擅长刑事辩护,房地产、婚姻继承、债权债务风险代理、合同纠纷、劳动争议、公司法律事务及非诉业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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