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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房产证上份额该如何来约定

时间:2026.05.27 标签: 房产纠纷 房产纠纷 阅读:898人
律师解析:
房产证上份额约定一般有两种方式。
第一种是自行约定。多人共同拥有房屋时,大家可以一起商量各自占多少份额。但这个约定得是大家真心同意的,不能违反法律规定和公序良俗。比如一起出钱买房,就可以按实际出钱多少来定份额,谁出得多谁占的份额就大。大家谈好后,要签个书面协议,把各自的份额写清楚,这样能避免以后产生纠纷
第二种是法定共有。要是共有人没约定份额或者约定不明白,除了有家庭关系等情况算共同共有,一般就按份共有。按份共有人的份额没约定或约定不清时,按出资额确定;要是确定不了出资额,就都一样多。
实际操作中,确定份额后,办产权登记要给不动产登记机构交申请书、身份证明、房屋买卖合同、份额约定协议等材料,把份额约定登记到不动产登记簿上,这样约定就能对外公示。要是之后想改变份额,还得办变更登记手续。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胡共同出资购买了一套房屋。购房时,小朱出资较多,小胡出资较少,但两人未对房屋份额进行书面约定。办理产权登记时,也未明确各自份额。后来,小朱认为应按实际出资比例确定份额,自己应占较大份额;而小胡则觉得两人应等额享有。双方因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根据法律规定,共有人对份额未约定或约定不明,除具有家庭关系等情况视为共同共有外,一般视为按份共有。小朱和小胡不具有家庭关系,应视为按份共有。
2、按份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享有的份额,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按照出资额确定;不能确定出资额的,视为等额享有。本案中若有证据证明双方出资额,应按出资比例确定份额;若无法证明出资额,则应视为等额享有。同时,办理产权登记时应提交份额约定协议等材料进行登记,若要变更份额也需办理变更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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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柏林律师

北京市金台律师事务所

袁柏林律师1999年通过全国律师资格考试,2001年开始律师执业,律师执业20年以上,独立办理案件千余件;经济学硕士,房地产经济师;目前担任北京多元调解发展促进会调解员、北京大地建设工程与房地产争议调解中心调解员。 袁柏林律师作为房地产— 建设工程专业律师,具有丰富的投资公司、上市公司、集团公司、中国500强企业工作经历,擅长解决房地产(土地)开发中的土地出让、项目转让、合作开发、地产融资、房地产公司破产、重组等各类纠纷、商品房以及二手房买卖纠纷,各类建设工程纠纷、婚姻继承纠纷、拆迁安置纠纷;擅长公司风险控制、企业合规管控、合约管控、股权转让、企业并购重组、劳动争议等公司法律事务。 执业期间,累计承办民商事诉讼与非诉讼案件逾千件,其中代理上市公司案件近二百件,执业以来,累计担任过数十家大中型国有企业、投资公司、控股公司、房地产开发公司、建设工程、文化、影视传媒、旅游公司常年法律顾问,为所服务的企业累计草拟、审核、修改合同数千份,袁柏林律师执业期间秉承专业、专注、敬业、务实的服务宗旨竭诚为服务对象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赢得了广大当事人的高度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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