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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卖了没住人,物业费要交吗

时间:2026.04.12 标签: 房产纠纷 物业纠纷 阅读:849人
律师解析:
1.房子卖后没住人,一般也要交物业费
因为物业服务针对小区公共区域,像卫生清洁、设施维护等,不会因个别房屋空置降低成本。
2.按法律,业主不能因未住而拒交物业费
合同生效后,物业依约服务,业主就得付费。
3.部分地区允许房屋空置时申请减免物业费,比例和流程看当地政策。
有异议可先协商,协商不成走合法途径。
案情回顾:

小朱将自己的房子卖掉后一直未居住在小区内。物业服务方向小朱催缴物业费时,小朱以自己没住人,未享受物业服务为由拒绝缴纳。双方因此产生争议,小朱认为自己不应缴费,而物业则坚持小朱需按合同缴纳物业费。

案情分析:

1、物业服务具有公共属性,包括小区公共区域卫生清洁、设施维护、安全保障等,其服务成本不会因个别房屋空置而减少。小朱虽未实际居住,但物业服务人仍依约提供了服务。
2、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业主与物业服务人签订的合同生效后,双方应按约定履行各自义务,业主有义务支付物业费。所以小朱不能以未实际居住为由拒交。
3、部分地区支持房屋空置时申请物业费减免,小朱若想申请减免,需参照当地政策规定的比例和流程进行。若对物业费有异议,可先与物业服务人协商,协商不成可通过合法途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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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瑞雷律师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朱瑞雷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律师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房产部主任 盈科全国合同法专委会副主任 盈科全国婚姻家庭专委会委员 第十届北京市律师协会合同法专委会委员 第十一届北京市律师协会土地与房地产专委会委员 北京电视台《律师帮帮忙》栏目嘉宾律师 北京电视台“一直播”、“映客”TV法律微服务直播栏目嘉宾律师 朱瑞雷律师2006年开始从事法律工作,2012年加入盈科律师事务所。2015、2016、2017、2018年度,连续4年荣获盈科北京“优秀律师”称号。2015年晋升为盈科北京高级合伙人,2015年开始担任盈科北京房产法律事务部主任至今,2015年开始担任盈科全国合同法专委会副主任至今。 朱瑞雷律师秉承“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执业理念,以细致认真的工作态度和深厚的理论功底为当事人提供了出色的法律服务,最大限度地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朱瑞雷律师做事沉稳干练,效果显著,承办了数百起重大民商事案件,尤其是在房产纠纷、合同纠纷、婚姻家庭、民商事案件领域有着深厚的造诣并先后担任多家企业的法律顾问。 朱瑞雷律师应邀作为多家媒体及网站的点评律师,多次应邀参加北京电视台《律师帮帮忙》、北京电视台“一直播”、“映客”TV法律微服务直播栏目嘉宾律师、《中国法治报道》、《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北京晨报》、《北京晚报》、《法制晚报》、《人物周刊》、《检查日报》、《人民网》、央视新闻网、环球网、腾讯网、新浪新闻、暴风影音、中国企业新闻网、正义网、房地产网等媒体和专业门户网站的访谈节目和采访。 朱瑞雷律师在长期的律师生涯中,不断总结经验,精益求精,组建了自己的专业律师团队,致力于民商事诉讼案件、企业法律顾问的法律服务,真正做到了想客户之所想,急客户之所急。 朱瑞雷律师及团队执业理念: 受人之托,忠人之事。 想当事人之所想,急当事人之所急。 对工作严格要求,对案件高度负责。 细节决定成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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