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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协议给孩子后是否还可以要回

时间:2026.04.04 标签: 房产纠纷 房产纠纷 阅读:1261人
律师解析:
1.房子协议给孩子,特定情形能要回。
若协议是赠与协议,在房产未转移登记前,赠与人可任意撤销赠与要回房子,但公证过或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除外。
2.若房产已过户,满足法定情形赠与人也能撤销。
如受赠人侵害赠与人及近亲属权益、不履行扶养义务、不履行协议约定。
赠与人需在知道撤销事由一年内行使撤销权
案情回顾:

小朱与小丽系夫妻,二人签订协议将名下一套房子赠与儿子小胡。在未办理产权转移登记时,小朱因与小胡发生矛盾,想撤销赠与要回房子,小丽则认为既然签了协议就不能反悔。后来房子过户到小胡名下,小胡不仅不照顾小朱,还时常辱骂小朱,小朱再次想撤销赠与收回房子,小胡却称房子已归自己所有,不同意归还。

案情分析:

1、在房产产权转移登记前,由于该赠与协议并非经过公证或具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小朱依据任意撤销权可以撤销赠与要回房子。
2、房产过户后,小胡不照顾且辱骂小朱,严重侵害了小朱的合法权益,符合法定撤销情形,小朱自知道该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有权行使撤销权撤销赠与收回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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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柏林律师

北京市金台律师事务所

袁柏林律师1999年通过全国律师资格考试,2001年开始律师执业,律师执业20年以上,独立办理案件千余件;经济学硕士,房地产经济师;目前担任北京多元调解发展促进会调解员、北京大地建设工程与房地产争议调解中心调解员。 袁柏林律师作为房地产— 建设工程专业律师,具有丰富的投资公司、上市公司、集团公司、中国500强企业工作经历,擅长解决房地产(土地)开发中的土地出让、项目转让、合作开发、地产融资、房地产公司破产、重组等各类纠纷、商品房以及二手房买卖纠纷,各类建设工程纠纷、婚姻继承纠纷、拆迁安置纠纷;擅长公司风险控制、企业合规管控、合约管控、股权转让、企业并购重组、劳动争议等公司法律事务。 执业期间,累计承办民商事诉讼与非诉讼案件逾千件,其中代理上市公司案件近二百件,执业以来,累计担任过数十家大中型国有企业、投资公司、控股公司、房地产开发公司、建设工程、文化、影视传媒、旅游公司常年法律顾问,为所服务的企业累计草拟、审核、修改合同数千份,袁柏林律师执业期间秉承专业、专注、敬业、务实的服务宗旨竭诚为服务对象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赢得了广大当事人的高度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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