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
仲裁期间
公司注销,
处理方式分两种。
若公司依法注销,但
清算时没处理仲裁事项,
劳动者可让公司股东、发起人或
出资人担责,因其有义务处理未了结仲裁事项,未处理就得对
公司债务负责。
2.若公司未依法清算就注销,劳动者可追加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
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和
控股股东为被申请人,要求清偿。
3.劳动者向仲裁委说明公司注销情况,变更被申请人,让相关
责任人参与仲裁,保障自身权益。
案情回顾:小朱在某公司工作期间与公司发生
劳动纠纷,遂
申请劳动仲裁。然而在仲裁期间,该公司进行了
注销登记。小朱认为公司注销时未处理仲裁事项,要求公司股东承担责任,但公司股东称已依法完成注销,不应再担责,双方因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1、若该公司是依法定程序注销,但清算时未处理仲裁事项,依据法律规定,公司股东等在注销时对未了结的仲裁事项有妥善处理义务,未处理就注销,小朱有权要求公司股东、发起人或出资人承担责任。
2、若公司未经依法清算即办理注销登记,小朱可追加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和控股股东为被申请人,要求其承担清偿责任。小朱可向仲裁委说明公司已注销情况,变更被申请人,由相关责任人继续参与
仲裁程序,保障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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