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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赠房给子女后还能不能再拿回来

时间:2026.02.05 标签: 房产纠纷 房产纠纷 阅读:1276人
律师解析:
1.通常,父母把房产赠与子女后,不能随意收回。
因为赠与合同成立生效,房产权利转移以登记为准,完成过户,赠与行为就完成了。
2.不过,若受赠人严重侵害赠与人或其近亲属权益、不履行扶养义务、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义务,赠与人可在知道撤销事由起一年内行使撤销权,拿回房产。

案情回顾:

小朱夫妇将名下一套房产赠与儿子小许,并完成了过户登记。之后小许不仅不照顾年迈的小朱夫妇,还经常辱骂他们,严重侵害了小朱夫妇的合法权益。小朱夫妇想要拿回赠与的房产,但小许认为房产已经过户,父母不能再要回,双方因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根据《民法典》,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的合同。房产权利转移以登记为准,本案中房产已完成过户,赠与行为通常已完成。
2、然而,因小许严重侵害了赠与人小朱夫妇的合法权益,且对小朱夫妇有扶养义务却不履行,小朱夫妇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撤销权,要求拿回房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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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柏林律师

北京市金台律师事务所

袁柏林律师1999年通过全国律师资格考试,2001年开始律师执业,律师执业20年以上,独立办理案件千余件;经济学硕士,房地产经济师;目前担任北京多元调解发展促进会调解员、北京大地建设工程与房地产争议调解中心调解员。 袁柏林律师作为房地产— 建设工程专业律师,具有丰富的投资公司、上市公司、集团公司、中国500强企业工作经历,擅长解决房地产(土地)开发中的土地出让、项目转让、合作开发、地产融资、房地产公司破产、重组等各类纠纷、商品房以及二手房买卖纠纷,各类建设工程纠纷、婚姻继承纠纷、拆迁安置纠纷;擅长公司风险控制、企业合规管控、合约管控、股权转让、企业并购重组、劳动争议等公司法律事务。 执业期间,累计承办民商事诉讼与非诉讼案件逾千件,其中代理上市公司案件近二百件,执业以来,累计担任过数十家大中型国有企业、投资公司、控股公司、房地产开发公司、建设工程、文化、影视传媒、旅游公司常年法律顾问,为所服务的企业累计草拟、审核、修改合同数千份,袁柏林律师执业期间秉承专业、专注、敬业、务实的服务宗旨竭诚为服务对象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赢得了广大当事人的高度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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