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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务必按照赠与房产的具体情况进行精确地计算。
根据我国财政部与税务总局联合发布的《关于加强房地产交易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税收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明确指出,应当缴纳的相应税费即为商品房再次出售所得资金扣除父母赠与时产生的相关费用与出售时所需缴纳的其他各项税费外,再加上其他合理支出后,最终乘以20%的比例。
此外,该通知对个人持有并转让他人赠与不动产时的个人所得税征收也有详细的规定:受赠者在获得赠予者无偿赠送的不动产后,如需再次转让该资产,则在缴纳个人所得税时,需要先将财产转让所获取的收入扣除受赠、转让住房过程中所产生的各种税金及相关合理费用后的剩余部分作为应纳税所得额,然后依据20%的特定税率计算出应缴税额。
2024-08-05 11:05:0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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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如何计算赠与房产所需支付的税额,需视具体情况而定。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关于加强房地产交易中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税收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中所做的明确指示,也就是应当缴纳的税额应当按照出售该房产所获得的收益减去在办理父母赠与过程中所产生的相关费用,再加上出售过程中所承担的其它合法税费以及其它合理的费用之后,然后再以这个结果乘以百分之二十,以此作为最终的应纳税额。
此外,依据国家税务总局授予的另一份《关于加强房地产交易中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税收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二),针对个人将接受赠予的不动产对外售卖时,所涉及到的个人所得税税收管理方面的相关条款指出:当受赠者收到赠与人无偿赠与的不动产后,若再次进行此项房产的转让,在其向政府缴纳个人所得税时,必须以此次财产转让所获取的金额减去接受赠予、转让房产过程中所缴纳的各种税金及其有关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作为应纳税所得额,按照百分之二十的适用税率来计算并缴纳个人所得税。
2024-08-05 09:15:28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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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
涉及到计算交付于受赠方的赠与房产所需支付的相关税费时,我们需要根据实际情形进行仔细分析。《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房地产交易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税收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中所涵盖的相关条款阐明了,应当交付的税款是依据现售房屋的净收益减去在首度父母赠与产权时所产生的各项费用以及在后续销售环节所需付清的各项税费以及其他合理支出,然后再以扣除比例为百分之二十予以计算得出。
另外,《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房地产交易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税收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还提出了第(二)条具体规定,旨在加强对个人在接受赠与并拥有不动产之后,再度实施转让行为的个人所得税的税收管理问题。倘若受赠人在获取赠与人无偿赠与的不动产所有权之后,再度实施此项不动产的转让行为,那么在其履行个人所得税申报义务之时,需要按照以下计算公式计算应缴税款:应缴税款=财产转让收入-受赠、转让住房过程中所缴纳的税金及有关合理支出后的余额×20%,其中财产转让收入应用减号运算处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五十七条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第六百五十九条赠与的财产依法需要办理登记或者其他手续的,应当办理有关手续。
2024-08-05 08:57:15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