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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不能代位对父母财产做析产

时间:2026.02.05 标签: 房产纠纷 房产纠纷 阅读:1413人
律师解析:
1.代位析产要视情况而定。
当父母是被执行人,其财产被法院查扣冻,其他共有人书面申请析产且协商无果,申请执行人能代位提析产诉讼
2.比如父母与子女共有的房产,父母负债,债权人可代位析产,确定父母份额偿债。
3.若无法定情形,不能随意代位析产。
析产要按程序和条件来,得有证据证明共有关系和析产必要。
有需求时,应说明情况判断是否符合规定。

案情回顾:

小朱与小胡存在债务纠纷,法院判决小朱偿还小胡债务。执行过程中,法院发现小朱名下一套房产是其与女儿小丽的共有财产,并对该房产进行了查封。小丽书面申请析产,但与小朱协商不成。小胡认为应明确小朱在房产中的份额用于偿债,而小丽则认为不能随意析产。

案情分析:

1、根据法律规定,当被执行人的财产被法院查封,其他共有人书面申请析产且协商不成时,申请执行人可以代位提起析产诉讼。本案中,小朱作为被执行人,其与小丽共有的房产被查封,小丽书面申请析产且协商不成,小胡有权代位要求析产。
2、析产需遵循法定程序和条件,要有证据证明财产共有关系及析产必要性等。在本案中,小朱与小丽的房产共有关系明确,且小朱存在债务需要用其财产份额偿债,符合析产的必要性。所以小胡的代位析产诉求有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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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柏林律师

北京市金台律师事务所

袁柏林律师1999年通过全国律师资格考试,2001年开始律师执业,律师执业20年以上,独立办理案件千余件;经济学硕士,房地产经济师;目前担任北京多元调解发展促进会调解员、北京大地建设工程与房地产争议调解中心调解员。 袁柏林律师作为房地产— 建设工程专业律师,具有丰富的投资公司、上市公司、集团公司、中国500强企业工作经历,擅长解决房地产(土地)开发中的土地出让、项目转让、合作开发、地产融资、房地产公司破产、重组等各类纠纷、商品房以及二手房买卖纠纷,各类建设工程纠纷、婚姻继承纠纷、拆迁安置纠纷;擅长公司风险控制、企业合规管控、合约管控、股权转让、企业并购重组、劳动争议等公司法律事务。 执业期间,累计承办民商事诉讼与非诉讼案件逾千件,其中代理上市公司案件近二百件,执业以来,累计担任过数十家大中型国有企业、投资公司、控股公司、房地产开发公司、建设工程、文化、影视传媒、旅游公司常年法律顾问,为所服务的企业累计草拟、审核、修改合同数千份,袁柏林律师执业期间秉承专业、专注、敬业、务实的服务宗旨竭诚为服务对象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赢得了广大当事人的高度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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