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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租违约金的最高标准是多少

时间:2026.02.02 标签: 房产纠纷 房屋租赁 阅读:1047人
律师解析:
当事人能约定违约时给对方付违约金数额,或定损赔偿额计算法。
约定违约金低于损失,法院或仲裁机构可应请求增加。
约定违约金过高,法院或仲裁机构可适当减少。
司法实践中,违约金一般不超合同未履行部分总值。
房租违约金无绝对最高标准,依具体情形由法院或仲裁机构定。

案情回顾:

小许与小丽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约定若小许违约需支付违约金。后小许提前解约,小丽认为违约金过低,要求增加。小许则称约定的违约金过高。双方就违约金数额产生争议,究竟该以怎样的标准确定违约金成为焦点。

案情分析:

1、根据民法典规定,当事人可约定违约金及计算方法。
2、司法实践中,违约金一般以不超过合同未履行部分总值为限,如房租合同未履行部分总值10万元,违约金通常不宜远超此数。
3、具体个案会综合合同履行程度、当事人过错程度等因素判定违约金是否合理,房租违约金无绝对固定最高标准,由法院或仲裁机构裁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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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瑞雷律师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朱瑞雷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律师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房产部主任 盈科全国合同法专委会副主任 盈科全国婚姻家庭专委会委员 第十届北京市律师协会合同法专委会委员 第十一届北京市律师协会土地与房地产专委会委员 北京电视台《律师帮帮忙》栏目嘉宾律师 北京电视台“一直播”、“映客”TV法律微服务直播栏目嘉宾律师 朱瑞雷律师2006年开始从事法律工作,2012年加入盈科律师事务所。2015、2016、2017、2018年度,连续4年荣获盈科北京“优秀律师”称号。2015年晋升为盈科北京高级合伙人,2015年开始担任盈科北京房产法律事务部主任至今,2015年开始担任盈科全国合同法专委会副主任至今。 朱瑞雷律师秉承“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执业理念,以细致认真的工作态度和深厚的理论功底为当事人提供了出色的法律服务,最大限度地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朱瑞雷律师做事沉稳干练,效果显著,承办了数百起重大民商事案件,尤其是在房产纠纷、合同纠纷、婚姻家庭、民商事案件领域有着深厚的造诣并先后担任多家企业的法律顾问。 朱瑞雷律师应邀作为多家媒体及网站的点评律师,多次应邀参加北京电视台《律师帮帮忙》、北京电视台“一直播”、“映客”TV法律微服务直播栏目嘉宾律师、《中国法治报道》、《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北京晨报》、《北京晚报》、《法制晚报》、《人物周刊》、《检查日报》、《人民网》、央视新闻网、环球网、腾讯网、新浪新闻、暴风影音、中国企业新闻网、正义网、房地产网等媒体和专业门户网站的访谈节目和采访。 朱瑞雷律师在长期的律师生涯中,不断总结经验,精益求精,组建了自己的专业律师团队,致力于民商事诉讼案件、企业法律顾问的法律服务,真正做到了想客户之所想,急客户之所急。 朱瑞雷律师及团队执业理念: 受人之托,忠人之事。 想当事人之所想,急当事人之所急。 对工作严格要求,对案件高度负责。 细节决定成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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