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精选解答 > 房产纠纷精选解答 > 离婚后要求加孩子名字怎么办

离婚后要求加孩子名字怎么办

时间:2026.01.22 标签: 房产纠纷 房产纠纷 阅读:1279人
律师解析:
1.明确房屋产权归属,若离婚前一方单独所有房屋,加孩子名字属房产赠与
2.法律流程上,先签赠与合同,明确赠与孩子部分房屋份额。
接着按不动产登记部门要求,备好赠与合同、身份证明、房产证等材料,去办理变更登记。
3.办理时可能要交税,依当地规定执行。
保证赠与意思真实、合同合法,完成登记后孩子才能获产权
赠与完成,符合法定情形前赠与人不能随意撤销。

案情回顾:

小胡和小丽原是夫妻,婚姻存续期间小胡名下有一套单独所有的房屋。两人离婚后,小胡考虑将孩子小许的名字加到房产证上。小丽认为加名会影响孩子的财产分配,不同意此事,双方产生争议。最终小胡坚持要加孩子名字,准备走法律程序给孩子加名。

案情分析:

1、小胡在离婚前单独所有的房屋,要加孩子名字,此行为通常视为房产赠与行为。按照法律规定,需先签订赠与合同,明确将房屋部分份额赠与孩子。
2、之后要按照房产所在地的不动产登记部门要求,准备如赠与合同、身份证明、房产证等相关材料,前往办理房产变更登记手续。办理中可能要缴纳一定税费,要依当地规定执行。并且,赠与意思表示要真实,合同合法有效,完成登记后孩子才能取得房屋相应份额产权。一旦赠与完成,在符合法定情形下,小胡不能随意撤销赠与
版权声明:本平台对图文内容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朱瑞雷律师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朱瑞雷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律师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房产部主任 盈科全国合同法专委会副主任 盈科全国婚姻家庭专委会委员 第十届北京市律师协会合同法专委会委员 第十一届北京市律师协会土地与房地产专委会委员 北京电视台《律师帮帮忙》栏目嘉宾律师 北京电视台“一直播”、“映客”TV法律微服务直播栏目嘉宾律师 朱瑞雷律师2006年开始从事法律工作,2012年加入盈科律师事务所。2015、2016、2017、2018年度,连续4年荣获盈科北京“优秀律师”称号。2015年晋升为盈科北京高级合伙人,2015年开始担任盈科北京房产法律事务部主任至今,2015年开始担任盈科全国合同法专委会副主任至今。 朱瑞雷律师秉承“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执业理念,以细致认真的工作态度和深厚的理论功底为当事人提供了出色的法律服务,最大限度地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朱瑞雷律师做事沉稳干练,效果显著,承办了数百起重大民商事案件,尤其是在房产纠纷、合同纠纷、婚姻家庭、民商事案件领域有着深厚的造诣并先后担任多家企业的法律顾问。 朱瑞雷律师应邀作为多家媒体及网站的点评律师,多次应邀参加北京电视台《律师帮帮忙》、北京电视台“一直播”、“映客”TV法律微服务直播栏目嘉宾律师、《中国法治报道》、《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北京晨报》、《北京晚报》、《法制晚报》、《人物周刊》、《检查日报》、《人民网》、央视新闻网、环球网、腾讯网、新浪新闻、暴风影音、中国企业新闻网、正义网、房地产网等媒体和专业门户网站的访谈节目和采访。 朱瑞雷律师在长期的律师生涯中,不断总结经验,精益求精,组建了自己的专业律师团队,致力于民商事诉讼案件、企业法律顾问的法律服务,真正做到了想客户之所想,急客户之所急。 朱瑞雷律师及团队执业理念: 受人之托,忠人之事。 想当事人之所想,急当事人之所急。 对工作严格要求,对案件高度负责。 细节决定成败

咨询该律师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