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租约提前结束,剩余租金计算分情况处理。
若合同有约定,按约定执行,如全额退还剩余租期租金或扣除
违约金后退还。
2.合同无约定时,承租人提前解约构成违约,需
赔偿出租
人损失。
剩余租金扣除合理损失后退还,损失含空置期租金、招租费用等。
3.若出租人提前解约,要退还全部剩余租金,还可能担责赔偿承租人,如搬家费、找新住所支出等。
案情回顾:小朱与小李签订
房屋租赁合同,租期一年。租赁期间小朱因工作调动需提前解约。合同中未明确约定提前解约剩余租金的
处理方式。小朱要求小李退还剩余租金,小李则认为小朱提前解约给自己造成损失,应扣除寻找新租客期间的空置期租金和再次招租费用后再退还剩余租金,双方为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1、由于合同无约定,小朱提前解约构成违约,应赔偿小李的损失。根据法律规定,剩余租金一般会扣除因提前解约给小李造成的合理损失后退还,小李主张的寻找新租客期间的空置期租金和再次招租费用属于合理损失范畴。
2、若小李提前解约,则应退还全部剩余租金,还可能要承担
违约责任,赔偿小朱如搬家费用、寻找新住所的合理支出等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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