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赠与可行:
父母是
房屋所有权人,能自主处理房产,可通过公证将房子赠与一个子女。
2.办理流程:
父母和该子女要一起带
身份证、
房产证等材料去
公证处,签署
赠与协议,公证后的协议证明力强。
3.撤销规定:
公证后的赠与一般不能随意撤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亲属权益等法定情形除外。
4.
过户要求:
要及时办理过户登记,让
产权转移到受赠子女名下。
案情回顾:小朱和老伴拥有一套房产,他们决定将该
房屋赠与儿子小胡。小朱认为应该平均分给两个孩子,老伴却坚持只给小胡。最终两人决定把房屋公证给小胡。于是,小朱、老伴与小胡共同前往公证处,携带身份证、房产证等材料签署了赠与协议并完成公证。然而之后小胡对父母态度变差,小朱想撤销公证,引发争议。
案情分析:1、小朱和老伴作为房屋所有权人,对房屋依法享有处分权,他们有权决定将房屋通过公证赠与给小胡,所以此次赠与公证在程序上是可行的。
2、公证后的赠与协议具有较高证明力,一般不能随意撤销。但小胡若严重侵害小朱或其老伴的合法权益,小朱可依据法律规定行使法定
撤销权。
3、为确保
房屋产权合法转移至小胡名下,后续应及时办理
房屋过户登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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