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金台律师事务所
袁柏林律师1999年通过全国律师资格考试,2001年开始律师执业,律师执业20年以上,独立办理案件千余件;经济学硕士,房地产经济师;目前担任北京多元调解发展促进会调解员、北京大地建设工程与房地产争议调解中心调解员。 袁柏林律师作为房地产— 建设工程专业律师,具有丰富的投资公司、上市公司、集团公司、中国500强企业工作经历,擅长解决房地产(土地)开发中的土地出让、项目转让、合作开发、地产融资、房地产公司破产、重组等各类纠纷、商品房以及二手房买卖纠纷,各类建设工程纠纷、婚姻继承纠纷、拆迁安置纠纷;擅长公司风险控制、企业合规管控、合约管控、股权转让、企业并购重组、劳动争议等公司法律事务。 执业期间,累计承办民商事诉讼与非诉讼案件逾千件,其中代理上市公司案件近二百件,执业以来,累计担任过数十家大中型国有企业、投资公司、控股公司、房地产开发公司、建设工程、文化、影视传媒、旅游公司常年法律顾问,为所服务的企业累计草拟、审核、修改合同数千份,袁柏林律师执业期间秉承专业、专注、敬业、务实的服务宗旨竭诚为服务对象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赢得了广大当事人的高度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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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房合同的无效性并不必然地导致借款合同的失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第一百五十五条,名为“无效的民事法律行为”主要述及无效之民事法律行为在其发生时原无法律制约之权威,然而,这一条款并未明示无效民事法律行为是否会对其他类型的民事法律行为产生影响。

购房合同有的时候会失效。比如开发商没有拿到预售许可证或者卖小产权房,合同一般无效。还有,如果签合同的人用蒙骗、威胁等不正当的方式,损害了国家的利益,或者双方勾结起来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方的利益,或者用合法的形式掩盖非法的目的,合同也会失效。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对社会公共利益有负面影响,也会造成合同失效。

购房合同无效的五种法定情形首先,为您列举出几种可能导致购房合同无效的情况,分别是:其一,该合同严重违反了相关的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其二,交易主体即双方当事人在签订合同时的资格或条件不合规;其三,合同中所体现的双方当事人的意愿存在虚假成分,例如被欺诈、受到胁迫或是处于他人的威胁之下;其四,合同的形式不符合法定要求,例如房屋买卖合同并未以书面形式订立;其五,合同的一方当事人与第三者之间存在着恶意串通的行为;最后,还有其他任何违反法律法规的情形也会导致购房合同的失效。对于因购房合同无效而遭受损失的当事人,应根据他们各自的过失程度来进行责任划分。需要注意的是,无效的合同或者被撤销的合同从签订的那一刻起就失去了法律效力。

购房合同签署后,认购协议是否仍然有效商品房预订协议书的效力通常被认为具有永久性。该份协议书与最终的房屋买卖合同存在着预约和主合同的关系,亦即在签订购房预订合同时所设定的买卖商品房的民事权利义务之关系。为了规范彼此间的民事法律地位,购房者需签署此类包含了双方权力及义务的协议文件。因此,对于相关房产预订协议的法律有效性进行确认,其合同文本实际上包括了预订书、承诺条款、优先购买权协议等多种文书形式。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购房合同生效需满足双方同意且合法的条件。如果开发商承诺代办购房资格但未兑现,购房者有权要求退款并追责;如果是购房者自身原因导致购房资格缺失,通常定金不予退还,需要双方协商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