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者离职后,
户口迁移到青岛市,劳动者可以到青岛市就业局或者就业局授权的单位办理失业登记并依照流程领取失业证。 《
劳动合同法》 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
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
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
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
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条用人单位应当及时为失业人员出具终止或者
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并将失业人员的名单自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十五日内告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失业人员应当持本单位为其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及时到指定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理失业登记。 失业人员凭失业登记证明和个人
身份证明,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领取
失业保险金的手续。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自办理失业登记之日起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