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假,是指在职妇女产期前后的休假待遇,一般从分娩前半个月至产后两个半月,
晚婚晚育者可前后长至四个月,
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九十天的产假。职业女性在休产假期间,用人单位不得降低其
工资、辞退或者以其他形式
解除劳动合同。职业女性休产假享受
生育保险待遇,由
社保统筹基金报销相关
医疗费和发放生育津贴;职业女性没有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承担。 现在我国正式实施的产假标准依据4月18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的《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草案)》。草案将女职工生育享受的产假由90天延长至98天,并规范了相关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