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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侦查类别

刑事侦查类别
在一些经济刑事案件中,那么对于这个案件的侦查时间应当是比较久的,因为涉及到的情况一般都比较复杂,那么对于刑事案件的正常时间一般是如何规定的?下面,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律图网小编整理了以下的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2024-03-01 19:33:34 已帮助3571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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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侦查类别

(一)、审查起诉阶段的补充侦查《刑事诉讼法》第140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侦查。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当在1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补充侦查以2次为限。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检察院后,人民检察院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可以作出不起诉的决定。 ”


1、补充侦查的情况有两种。即如果是由公安机关侦查终结,人民检察院审查之后,需要补充侦查时,既可以决定将案件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决定自行侦查,必要时可以要求公安机关协助。但是,如果是人民检察院自行侦查终结的案件需要补充侦查的,则不能退由公安机关补充侦查。


2、根据《刑事诉讼法》第 140条及最高人民检察院《规则》第268条和第269条规定,对于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的期限从案件补充侦查完毕移送起诉之日起重新计算。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中决定自行侦查的,应当在审查起诉期限内侦查完毕。


3、补充侦查的次数不得超过2次。这既指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的案件,也包括人民检察院决定退回侦查部门补充侦查的案件。


4、经过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可以作出不起诉的决定。目的在于维护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防止案件久拖不决,提高诉讼效率。


5.《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


第二百六十二条


对于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发现犯罪嫌疑人没有违法犯罪行为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将案卷退回公安机关处理;发现犯罪事实并非犯罪嫌疑人所为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将案卷退回公安机关并建议公安机关重新侦查。如果犯罪嫌疑人已经被逮捕,应当撤销逮捕决定,通知公安机关立即释放。


综合上面所说的,退补侦查一般是针对于证据不齐全的案件才会施实的行为,对于退补侦查我们也应该要按照法律规定的条款在规定的时间之内找到证据,如果超过了两次都还没有任何的结果,那么就必须要按照放人,所以,执法人员一定要把握好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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