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一方坚持不离或虽同意离婚,但对子女抚养或财产分割达不成协议的,只有通过法院诉讼离婚。另外,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当事人也可以直接到法院起诉。
1、立案需提供的起诉材料:
(1)民事起诉状一式两份
(2)结婚证复印件一份
(3)原告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4)已购房产证或房屋租赁证复印件,个人机动车行驶证复印件一份
(5)财产清单,包括财产名称,价值、数量。
(6)其他证据材料
2、立案及审理过程
当事人递交起诉材料,缴纳诉讼费。
人民法院收到起诉状后,应当在7日内立案受理,并通知当事人,同时确定举证期限,普通程序的举证期限不得少于30日,简易程序的举证期限可以少于30日,并在立案之日起5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在收到之日起15日内提出答辩状。
人民法院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5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案件的审理。
人民法院(以北京为例,北京各区法院一般在立案之日起10天—20天左右)确定开庭日期后,应当在开庭3日前通知当事人。
定期开庭。法庭审理后,应当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依法判决。
3、诉讼程序.
(1)如果双方均同意离婚,也可双方同去法院要求适用简易程序办理离婚手续,法院可以当时也可另约较短时间内由法官主持调解、双方当场在调解书签字离婚,法院调解书生效后具有与判决书同等效力,一方不得反悔。
(2)、如果一方坚决不同意离婚或对子女抚养及财产分割有较大争议,一般离婚案件适用简易程序,审限为自立案之日起3个月内审结;
即上文中介绍到的协议离婚与诉讼离婚,而调解离婚只能作为诉讼离婚中的一种情况存在,并不能算作单独的一种离婚方式。实践中,虽然夫妻具体选择哪种方式离婚,这是他们的自由,但从法律角度来讲的话,对不同的离婚方式也是有一定限制的,而不能完全由当事人自由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