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形一: 1、
深圳市
生育保险津贴申请表; 2、享受待遇人员的
身份证明; 3、医疗机构诊断证明(计划生育手术/难产/生育多胞胎/终止妊娠的提供); 4、婴儿出生或者
死亡证明(分娩提供); 5、符合计划生育规定证明(分娩的提供); 6、用人单位垫付生育津贴的凭证。 情形二: 1、情形一所需资料; 2、相关
劳动合同、
劳务派遣协议或者用人单位的招录证明; 3、职工就业期间的
工资支付凭证; 4、用人单位的
营业执照、登记证书或者机构代码证。 领取流程:用人单位经办人携带上述资料前往
深圳社保机构办理申领手续即可。符合生育津贴支付条件的,市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自收到申请之日起30日内支付;不符合支付条件的,应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不予支付的书面决定并说明理由和依据。 【温馨提示】:职工按照规定享受
产假或者计划生育手术休假期间,用人单位因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等客观原因或者无正当理由未垫付生育津贴的,职工本人可以在产假或者计划生育手术休假结束后1年内,直接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拨付生育津贴。 生育津贴领取咨询专区 一、深圳有生育津贴吗?如何领取?咨询电话多少? 【回复】:自2015年开始深圳有生育津贴。单位经办人携带规定资料前往
社保机构办理申领手续即可。 二、在深圳申领生育津贴需准备哪些资料?多久能到账? 【回复】:申领深圳生育津贴需准备深圳市生育保险津贴申请表、享受待遇人员的身份证明、医疗机构诊断证明、婴儿出生或者死亡证明等等。符合条件发放生育津贴的,则30日内支付。